標記理論
標記理論
標記理論(Markedness Theory)是結構主義語言學中一個重要的理論,由布拉格學派(the Prague School)的音位學家首創於20世紀30年代,是布拉格學派對語言學的重要貢獻之一。
結構主義語言學以索緒爾的語言符號學說作為誕生標誌,主要包括三個分支:布拉格學派、哥本哈根學派和美國描寫主義學派。布拉格學派(The Prague School)在音位學領域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標記理論(Markedness Theory)是該貢獻中的重要方面,對後來的語言學研究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尤其是其方法論意義影響深遠,標記對立作為一種語言分析手段已經廣泛應用於語言學的各個分相研究及邊緣學科,如;語義學、語用學、語法學、形態學、應用語言學等。雖然以喬姆斯基為代表的心智主義(Mentalism)在語言研究中處於支配地位,結構主義似乎離我們遠去了,從教學的角度講,標記理論的方法論意義仍不過時。它在應用語言學研究中的運用有待於進一步探討。
20世紀20年代,一些著名的語言學家在捷克首都布拉格成立了“布拉格語言學會”(The Linguistic Circle of Prague)。人們習慣把他們稱為布拉格學派。他們的代表作是特魯別茨柯依著的《音位學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honology)。布拉格學派的主要貢獻是區別了語音學和音位學,並創立了“音素”的概念。在《音位學原理》這本書中,特魯別茨柯依首次區分了九種音位對立,但與標記概念的產生相關的有第一種表缺對立(Privative Opposition)和第四種中和對立(Netralizable Opposition)。在論述第一種表缺對立時,特魯別茨柯依首先採用了“有標記”(Marked)和“無標記”(Unmarked)這組對立概念。後來雅格布森又進一步調整並規範了音位對立,全部都改成了二項表缺對立(Binary and Privative Oppositions);用12對聲學區別性特徵取代了特魯別茨柯依創立的生理髮音動作為基礎的對立標準;,而且籍此建立了最小對立體(Minimal Pair),進一步擴大了其使用範圍。區別性特徵中的二分(Dichotomy)標記在音位分析、語言描寫中起著重要作用,如:[p](-voiced)vs. [b] (+voiced),清濁性(Voicing)為區別性特徵,等等。
一對語言特徵包括兩個對立體,有標記的和無標記的。這種區分意味著某種語言特徵的有和不能確定是否有,如果有,即被認為是有標記的;與之對立的不能確定是否有該語言特徵的,即被認為是無標記的。通俗地講,無標記成份指那些常見的、意見一般的、分佈較廣的語言成份;而有標記成分則指那些不常見的、意義具體、分佈相對較窄的語言成分。例如,dog和bitch這兩個詞構成對立,“FEMALE”特徵的有和不能確定,構成有標記bitch[-MALE]和無標記dog[+MALE](FEMALE語義特徵一般用-MALE表徵)。Bitch是有標記項,只能指母狗,dog是無標記項,既可以指公狗,也可以泛指一般意義上的狗。無標記性是中性的(neutral),在意義上具有一般性、非特指性,分佈比有標記項要廣,使用範圍比有標項更大。無標記項甚至可以包括有標記項的意義,這是標記理論的重要內容(謝應光:1998)。其理論假設是:在整個語言系統中,各個層面的語言單位中有一部分的成份是基本的,其表達的意義是中性的;而另一部分與之對應的成份在該中性意義的基礎又添加了特殊的意義,這種特殊意義使其獲得“標記”(徐盛桓:1985)。標記體現在狹義形態、分佈、修辭、語法範疇等幾個方面。關於標記的分類,有人把它分為形式標記、分佈標記、語義標記。我個人認為,根據其特點標記可以劃分為顯性標記和隱性標記兩大類,它們交錯分佈於語言的各個層面。
標記理論自布拉格學派創立以來,已成為語言學各分支學科的一項重要理論,並迅速運用到其它研究領域。本文首先對標記的概念、標記理論的發展歷程等做一番簡述,然後重點探討標記理論在語用學研究中的理論價值和實用價值。
關鍵詞:標記理論;語境;間接言語行為;會話分析;順應論;
Abstract: Since it originated with the Prague School, markedness theory has been an important theory in different sub-disciplines of linguistics, and has been applied to other research fields. This paper begins with a brief analysis of this theory’s concept and development, and focuses upon its theoretic and utility value in pragmatics.
Key Words: markedness theory; context; indirect speech act; conversation analysis; adaptation theory
1. 引言
根據《朗文語言教學及應用語言學辭典》(理查茲,2000:276)的定義, 標記理論認為:“世界上的各種語言中, 某些語言成分比其它的更基本、更自然、更常見(是為無標記成分),這些其它的語言成分稱為有標記的。”標記性反映在語言的各個層面上,如:音位、詞法、辭彙、語法、句法等。這裡先以音位層面為例。音位(phoneme)是音位學(phonology)分析的一個基本單位,是指在一種語言中能夠區分兩個單詞的最小的語音單位。如: pin和bin這樣一對最小對立體(minimal pair)就是由於詞首的[ p ]和[b]不同,從而能區分成兩個不同的詞。音位層上的標記與無標記現象並不是發生在所有的音位上,而只是發生在成對的音位中,而且兩個音位的相關特徵涉及某一語音特徵的出現與否。出現相關標記(marker)的叫有標記成分,不出現相關標記的叫無標記成分。比如:英語中的[t]和[d];[k]和[g];[p]和[b];[s]和[z]等。在[t]和[d]這一組音位中,[t]是無標記成分,因為[t]是清輔音,而[d]是有標記成分,因為[d]是濁輔音。也就是說,輔音的濁音特徵構成了相關標記。類似地,在上面這些例子中,前一個皆為無標記成分,后一個皆為有標記成分。(紅色顯示的這部分是否也可以省略?)標記現象在語用層面也是隨處可見的,此時語言單位的標記性表現為語用標記。例如,在英語交際中,對別人給予的稱讚,應該說“謝謝”,但如果像中國人那樣為了謙虛而不承認甚至否認別人的稱讚就是一種語用失誤(pragmatic failure),是一種有標記的表達。同樣,有些外國人在與中國人的交往中也會出現因為文化差異所引起的語用失誤。例如,在漢語交際中,中國人習慣於根據自己的觀察,通過詢問或推測對方在幹什麼或準備幹什麼來問候對方,如:“在看電視啊”、“去買菜啊?”,等等。這些表達法都是中國人常用的一般打招呼用語,聽話者完全不必在意,只需視具體情況隨便作答,而不必作很明確的回答。但是,初到中國的西方人卻對此大惑不解。他們一是奇怪中國人為何選擇日常生活中的瑣事作為交際的話題;二是感到渾身不自在,覺得自己的一言一行受到別人的監視,因為在西方人看來,自己在幹什麼或準備幹什麼純屬個人隱私,旁人是無權過問的。所以,不諳中國文化的西方人往往疑惑地反問一句“是啊?”,或者不禮貌地“回敬”一句“關你什麼事?!”,諸如此類的回應都是不自然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規的,是一種有標記的表述。下面我們將具體探討標記理論在語用學各研究領域的理論價值和實用價值。
2. 標記理論的語用闡釋
標記的概念自特魯別茨柯依(Trubetzkoy)提出以後,歷經雅格布森(Jakobson)、喬姆斯基(Chomsky)、萊昂斯(Lyons)等語言學家發展和完善。標記理論在語言分析的各個層面上,從音位、詞法、句法到語法,都發揮著重要作用。標記理論能幫助我們正確地分析語言的特徵,正確地使用語言。標記理論以其獨特的方法論優勢在當代語言學研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這突出體現在語法學、語義學、語用學、範疇學和類型學、社會語言學、語言習得和外語教學、認知語言學和心理語言學等各個學科的研究中。本文將從語境(context)、間接言語行為(indirect speech act)、會話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順應論(adaptation theory)等語用學的角度對該理論進行闡釋。
2.1 標記理論與語境
語境是語用學的一個核心概念,脫離語境就談不上語用研究了。這一點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許多學者從語境的角度對語用學下過定義,例如:“語用學通常被看成是語境學,研究語言的顯性內容(語義)和隱性內容(含義)是如何通過語境發生關係的”(熊學亮,1999),“語用學是專門研究語境在交際中的作用的學科”(彭增安,1998)。由此可見,語境對於語用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談到語境的功能時,何自然等人(2002:118-121)認為,從說話人的角度看,語境會影響說話人在說話內容、表達方式、表達手段等方面的選擇;從聽話人的角度看,語境有助於聽話人確定指稱(reference assignment)、消除含糊(disambiguation)、充實語義(semantic enrichment)等。一句話,語境會影響意義的表達和理解。
美國語言學家Givon對於語用層次的標記現象作過比較全面的探討,其代表觀點就是標記性取決於語境,同一個結構可能在這個語境中是有標記的,而在另一個語境中是無標記的(轉引自張鳳,1999)。換言之,標記性和非標記性是可以相互轉化的,而在轉化的過程中,語境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人們將這種現象稱為標記顛倒,即在不同語境下範疇的標記值(marked value)會發生顛倒。所以,標記性和非標記性會隨著語境的動態變化而相互轉化。例如:
a. Would you mind closing the window?
b. Could you close the window?
c. Would you please close the window?
d. Close the window.
以上四句話都表達同樣一個命題(proposition)——請求受話人把窗戶關上,但它們具有不同的交際功能,適用於不同的語境。以a句為例,如果對好朋友說這句話顯然不合適,不合常規,此時它就是一種有標記的表述;但如果對上級、長輩或陌生人等說這句話就非常適切,合乎自然,此時它又是一種無標記的表述。可見,在語用層次,語言單位的標記性和語境一樣,是一個完全動態的概念。
2.2 標記理論與間接言語行為
Searle曾在Indirect Speech Acts一文中將間接言語行為定義為“通過實施另一個行事行為而間接地實施的一個行事行為”。他認為最簡單的表達意義的情形是,說話人說一句話,他的意思完全就是他所說的字面意義。但是,在間接言語行為中,說話人的話語意義(utterance meaning)和句子意義(sentence meaning)是不一致的。這是由於間接言語行為同時體現著兩種話外行為(illocutionary acts),即:主要話外行為(primary illocutionary act)和次要話外行為(secondary illocutionary act)。而且,他認為,話語的話外行為不僅決定於意圖,而且取決於規約。因此,他以主要話外行為和次要話外行為之間的聯繫性為依據,將間接言語行為區分為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和非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unconventional indirect speech act)。在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中,主要話外行為和次要話外行為之間聯繫緊密,具有約定俗成性、習慣性和程式化的特點(王德春等,1995:74)。因此,這屬於常規性的表達,為非標記項。例如:在“Could you pass me the salt?”一句中,聽話人無需重視“詢問”(次要話外行為)的字面意義,而是直接把它理解為“請求”(主要話外行為)的間接用意, 這種對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的理解無需太多的語用推導(pragmatic inference),只需對字面意義作一般推斷即可得知說話人的真實意圖,這在日常生活中似乎已成為交際雙方的一種共同規約,因而是一種無標記的表達。而在以下對話中:
A: Would you like to have coffee?
B: Coffee would make me awake.
B以“陳述”的字面意義來表示“拒絕”的間接用意,主要話外行為(“拒絕”)和次要話外行為(“陳述”)之間聯繫並不緊密,具有非約定俗成性、非習慣性和非程式化的特點,因此屬於非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根據Searle(1975)的觀點,理解非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大致需要經過十個邏輯推斷步驟,主要依靠說話雙方共知的語言信息和說話當時的語境因素來推斷,因而較為複雜和較不穩定,是一種非常規性的、不自然的、有標記的表達。
從上文可知,在語用層面上,標記項的判斷和確立往往也是相對的。如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相對於非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是無標記的,但相對於一般言語行為(如顯性施為句)則是有標記的。Austin根據是否含有施為動詞(performative verbs)把施為句劃分為顯性施為句(explicit performatives)和隱性施為句(implicit performatives)。顯性施為句即含有施為動詞的語句。何自然等人(2002:61)認為,施為動詞就像施為句所表達的言語行為或施為用意的名稱或標籤,即有什麼樣的施為動詞就有什麼樣的言語行為。也就是說,顯性施為句所表達的言語行為屬於直接言語行為,如:“I order you to pass me the salt.”一句通過“order”這個施為動詞明白無誤、直截了當地表達了“指令”這個言語行為。而“Could you pass me the salt?”一句由於缺乏具體的施為動詞,說話人真正意欲實施的言語行為或者說施為用意就變得更為隱蔽、含糊,聽話人在理解時需要多費腦筋,首先必須作出判斷:說話人到底是在“詢問”還是在“請求”?所以,我們認為,和顯性施為句比較,規約性間接言語行為又是有標記的。
2.3 標記理論與會話分析
語用學是一門研究語言運用的學科,而會話是人類最原始的語言運用形式,是話語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因此,會話分析是語用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下文我們就相鄰語對和會話中的偏好組織這兩方面進行討論,探討標記理論在會話分析中的情況。
2.3.1 標記理論與相鄰語對
薩克斯(Harvey Sacks)等人在研究會話結構時指出,會話的特點是輪流說話(turn-taking),一次會話至少由兩個話輪或輪次(turn)組成,會話是成雙成對的。他說,“問題後面常常跟著回答”(轉引自Coulthard,1985:69)。也就是說,問題和回答(question-answer)往往組成一個話輪對或交換(exchange)。同樣地,在一般情況下,在一個話輪對中,問候後面常常跟著問候(greeting-greeting),建議後面常常跟著採納(offer-acceptance),道歉後面常常跟著撫慰(apology-minimization),勸告後面常常跟著認可(warning-acknowledgment),抱怨後面常常跟著道歉(complaint-apology),等等。這種兩兩相對的語句就叫做“相鄰語對”(adjacency pair)。“相鄰語對”是會話結構的一種基本單位,它對揭示會話結構有重要作用。謝格洛夫(Emanuel Schegloff)和薩克斯認為,相鄰語對具有以下特徵:相鄰語對是由這樣兩段話語組成的序列:
(Ⅰ)相鄰;
(Ⅱ)分別由不同的人說出;
(Ⅲ)按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順序排列;
(Ⅳ)分門別類,不同的第一部分需要不同的第二部分(或第二部分系列),如,提議跟採納或拒絕匹配,問候跟問候匹配,等。
(轉引自Levinson,1983:303-304)
姜望琪(2003:221)認為,相鄰語對是日常會話中的一種普遍現象。“有問有答”、“你有來言,我有去語”是說話人和聽話人之間共同遵守的一條普遍規律。筆者以為,相鄰語對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會話現象,是一種基本的、自然的、合乎常規的表達,因此屬於無標記的表述。例如:
(1)A:明天天氣如何?(問)
B: 晴天。(答)
(2)A:王先生,您早!(問候)
B: 您早,周先生!(問候)
(3)A:今晚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好嗎?(建議)
B: 好主意。(採納)
(4)A:把你的腳踩疼了吧,真對不起。(道歉)
B: 沒關係。(撫慰)
在以上四個會話中,從A到B的話輪轉換過渡自然,兩者之間聯繫緊密,幾乎不留空隙。B的回應結構簡單,滿足A的要求,符合交際中人們普遍遵循的合作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和禮貌原則(politeness principle)。但是,假如B對於A的發話不作出那樣的回應或回話,而是像以下這樣回應,情況就大不相同了:
(1)A:明天天氣如何?(問)
B′: 你要出差嗎?(反問)
(2)A:王先生,您早!(問候)
B′:還早啊?都差點兒吃到了。(反問+陳述)
(3)A:今晚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好嗎?(建議)
B′:你還有時間看電影,真夠悠閑的。(陳述)
(4)A:把你的腳踩疼了吧,真對不起。(道歉)
B′:唉呦!疼死我了。(陳述,不明確表態)
我們認為,像這樣的回應在日常會話中也是有的,但和上文提到的相鄰語對相比,顯然不那麼自然、合乎常規,因此屬於有標記的表述。
2.3.2 標記理論與會話中的偏好組織
在研究相鄰語對時,其中有一個問題是關於第二部分的系列或範圍。Levinson在探討偏好組織(preference organization)時,認為一個相鄰語對的第一部分會出現偏好程度不一的第二部分系列與之匹配。例如,在以下這個會話中,對於第一部分的“問題”,出現了包括“回答”在內的各種反應,它們一起組成了第二部分系列:
A: What does Tom do for a living?
B:(a) He runs a factory.
(b) Do you need to know?
(c) I’ve no idea. You may ask David.
(d) What’s that got to do with it?
(e) He doesn’t.
在以上的會話中,B的五種不同反應組成了話輪對第二部分的一個系列。胡壯麟等人(1988:280)認為,在這個系列中,各種應答語並不具有同等的地位,有的是“偏好的”或“期待的”(preferred),有些是“非偏好的”或“非期待的”(dispreferred)。而且,比較起來,“偏好的第二部分”(the preferred second parts)由於聽話人滿足了發話人的期待,因而更合乎慣例、更正常,是一種無標記的表達,而“非偏好的第二部分”(the dispreferred second parts)由於不是發話人所期待的部分,因此是一種有標記的表達。例如,在以下兩個會話中:
(1)A:Could you put on the light for my room?
B: Yeah. (索振羽,2000:196)
(2)A:If you’d like to come and visit a little while this morning,I’ll give you a cup of coffee.
B: Hehh. Well, that’s very kind of you, I don’t think I can make it this morning. –uhm I’m running an ad in the paper and –and uh I have to stay near the phone. (姜望琪,2003:232-238)
例(1)中B這樣的第二部分叫做“偏好的第二部分”,例(2)中的第二部分叫做“非偏好的第二部分”。Levinson認為,“偏好”與“非偏好”跟“標記性”有密切的關係,“偏好的第二部分”是無標記的,“非偏好的第二部分”是有標記的,它們在結構方面差別很大。“偏好的第二部分”結構很簡單,有時只需一個“yeah”就足夠了,這符合人類交際行為的“省力原則”或“經濟原則”,即在交際中人們總希望以最少的投入來獲得最佳的交際效果。在例(1)中,B對A的請求幾乎沒有什麼遲延就表示同意,發話與應答之間結構緊湊,交際效果為雙方所滿意。相比之下,“非偏好的第二部分”則結構複雜,在例(2)中,它既有“hehh”這樣的故意拖延,又有“well”這樣的“非偏好標誌詞”(dispreferred marker)和“that’s very kind of you”這樣的致謝,拒絕的形式也不是最簡單的,沒有直接用“No”,而是採用“I don’t think I can make it this morning”這樣的婉言謝絕,最後還有“I’m running an ad in the paper and –and uh I have to stay near the phone”這樣一長串解釋。根據Grice合作原則,這種結構複雜的“非偏好的第二部分”也違反了數量準則(maxim of quantity),即受話人提供了多於交際實際需要的信息。這就為聽話人的接收和理解增加了負擔,給聽話人一種意外。這種不合常規的用法因而也就產生了標記性。
2.4 標記理論與順應論
人們可以根據不同的交際目的、交際場合靈活地選擇不同類型的話語。筆者以為,話語雙方使用有標記的表達或無標記的表達,其實就是對語言的一種選擇。按照Verschueren(1999:58-61)的說法,作出這種語言的選擇,是由於語言具有一系列的特徵,即:語言具有可供選擇的可能性——變異性(variability);這種選擇不是機械固定的,而是在語用原則和語用策略的基礎上進行的——協商性(negotiability);語言使用者作出某種選擇是為了盡量滿足交際的需要——順應性(adaptability)。例如,當某人試圖勸告一個誇誇其談、口若懸河、魯莽衝動的朋友時,他其實面臨著諸如以下這樣一些表達方式的選擇:
由於語言自身所具有的變異性,他在選擇時被賦予了一定的自由度,但是,他的選擇又必須遵循一定的語用原則(如:合作原則與禮貌原則)和語用策略(為了照顧朋友的面子,必須規避語言的外顯性,採用間接委婉的表達方式)。說話人和他的朋友之間有了這樣的互動和協商,就會選擇最符合語境要求的第(4)句,從而順應對方的要求。和前三句相比,第(4)句不僅使用了尾韻的修辭手段,從而增加了話語的注意價值和記憶價值,而且採用了一種偏離常規的表達方式,也就是有標記的表達方式,從而產生了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的效果,容易使聽者猛醒,並心悅誠服地接受和採納。
3. 結語
本文重點探討了標記理論在語用學的幾個具體研究領域,如語境、間接言語行為、會話分析、順應論等領域的研究情況,目的是論證其理論價值和實用價值。當然,許多問題的研究深度還不夠,標記理論在語用學範疇的研究也遠不只這些。所以,人們對這一重要理論的研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