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在豐
孫在豐
孫在豐,浙江德清人,世居歸安(今湖州)菱湖,清朝治河名臣。康熙九年(1670)一甲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直起居注,升侍講侍讀、侍講侍讀學士,充日講官,分撰日講《四書》、《易經》、《書經》,以解義多見稱。進講屢稱旨。
二十年,每次講演時,列舉經書要義,闡發自己觀點,受康熙帝嘉獎,改任《明史》總裁,《明史》第十七卷《帝紀》即出於其手筆。二十二年,擢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調任掌院學士,累遷工部左侍郎,仍兼翰林院學士。
二十六年,淮陽(今河南省境內)、鹽城、興化(今江蘇省境內)等縣河流恣溢,命率郎中鄂素等赴淮、揚濬海口整修河道,鑄監修下河工部印授之。身歷洪澤、射陽等名川大河,察看災情,在豐疏言開新不如循舊,築高不如就低,迤遠不如取近。施工期間,嚴禁州縣妄派勞工,天寒則供應衣物,天暑則準備醫藥,民工人心踴躍。不久即完成治水工程。施工以岡門鎮為最先,次白駒場,次丁溪場,次草堰。上悉從之,並以在豐請,令靳輔閉高家堰及高郵諸減水壩。輔仍主築堤束水。上令輔會總督董訥、總漕慕天顏及在豐集議,遂會疏用輔議。在豐監修海口岡門鎮、白駒工已畢,丁溪、草堰工俱停。上以諮于成龍,成龍言:“上遣在豐監修下河,萬民歡頌。今岡門、白駒諸工將竣,而輔又以為無益,欲於高家堰等處築堤。在豐先經履勘,始行興工;若果無益,何待開濬年余又會議請停?此實臣所不能解也。”
二十七年,在豐疏劾輔阻撓下河,輔亦劾在豐與天顏結姻,附和成龍。下廷臣議,輔罷,成龍坐鐫秩,責在豐前後言不仇,降調。上命仍以翰林官用,俄授侍讀學士。二十八年,遷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卒。
孫在豐敏贍多藝,應制賦詩,援筆立就;又擅射,皇帝稱其為文武之才,廷試中武進士。著有《扈從筆記》、《東巡日記》、《下河集思錄》、《尊道堂詩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