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聞出版局
北京新聞出版局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是負責本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在著作權管理上,以市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地理位置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出版、印刷、複製和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對本市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
(四)負責對本市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負責本市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六)負責對本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七)制定本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
(八)負責本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駐本市報刊社記者站的監管。
(九)負責本市印刷複製業的監管。
(十)負責本市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十一)組織開展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二)制定本市新聞出版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十三)依法對本市新聞出版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新聞出版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
根據上述職責,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處)。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出版產業發展處(法規處)。
擬訂本市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出版產業重點項目的審核、實施及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新聞出版產業展示交流活動,統籌和推動出版物進出口;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三)新聞報刊管理處。
擬訂本市報紙和期刊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報紙(報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報紙、期刊重大選題的審核;負責報紙、期刊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負責駐本市報刊社記者站設立的審批及報紙、期刊登記和變更項目的審核;負責期刊增刊的審批;負責核發和管理市屬新聞單位記者證。 (四)圖書出版管理處。
擬訂本市圖書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圖書出版單位設立、變更的審核;負責圖書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的審核;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圖書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工作;負責對圖書的審讀及質量評估;承辦古籍整理出版的規劃擬訂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調控圖書出版品種及書號總量。
(五)音像電子網路管理處。
擬訂本市音像電子網路出版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音像電子網路出版行業發展;負責音像製作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非賣品、配合本版出版物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以及境外電子遊戲測試盤與網際網路遊戲作品客戶端程序盤、電子出版物升級版的相關審批工作;負責網際網路遊戲出版、境外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核工作;負責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設立備案工作;負責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和手機出版單位及出版活動、出版內容的監管工作;負責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版號、複製委託書的管理工作。
(六)印刷複製業管理處。
擬訂本市印刷複製業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印刷複製業的政策及管理措施;負責新建印刷企業、可錄光碟複製企業和印刷境外委託加工的出版物、印刷品的審批及印刷委託書的備案;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印刷工作;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的管理;負責印刷、複製單位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發行行業總量、結構、布局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小學教科書的發行工作;負責出版物博覽會、展銷會、訂貨會活動的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國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和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設立的審核及出版物批發企業、市級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設立的審批;負責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進口等發行管理工作;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和組織實施益民書屋、社區書屋工程。
(八)出版物市場管理處。
擬訂本市出版物市場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出版物市場出版物審讀、鑒定工作;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九)版權管理處。
擬訂本市著作權發展規劃和管理、保護、使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著作權法律知識的宣傳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工作;依法監管涉外著作權貿易、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
(十)版權保護處。
(十一)人事處。
組織協調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出版行業安全監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一)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在著作權管理上,以市版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北京市文化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北京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節目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三)新聞單位記者證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北京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協同市新聞出版局對廣播電視記者證進行管理。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