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觀
幸福觀
幸福觀是指人們對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態度。人生觀在幸福問題上的特殊表現,是人生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生活的價值目標不同,幸福觀也就不同。人們的幸福觀受一定時代和當時社會條件的影響,在階級社會裡還打上一定的階級烙印。在倫理學史上,關於幸福同道德的關係、幸福的具體內容、實現幸福的途徑等問題,各派思想家論說不一。一些唯心主義哲學家把道德同幸福對立起來,或以為幸福在於天國的理想,或以為追求“物慾”即是不道德,從而主張禁慾主義。宗教道德的幸福觀則要人們忘掉現實的痛苫去追求天同的理想。在中國,宋明理學認為:人們追求物質幸福是一種邪惡的“人慾”,與“天理”不相容,主張“存天理,滅人慾”。所有這類反對追求現世幸福的幸福觀,在實踐上都要求勞動人民對於現實社會的不公平逆來順受,放棄追求自身應得的利益。舊唯物主義思想家肯定人們追求幸福的道德意義,甚至把幸福等同於道德,主張"幸福就是德性”。
道家主張清靜無為,順其自然,崇尚返歸自然,逃避塵世,過原始質樸和自由自在的田園生活。
老子主張,聖人以“無為”為事,一切順其自然,去智絕欲,過自然的生活,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那樣就會天下大治,人人都能過上幸福生活。他認為,要達到無為境界,就要守弱。堅強有害,柔弱有益,柔弱能勝剛強。天下之柔莫過於水,然攻堅強者亦以水為最。在慾望滿足、幸福與道德的關係上,老子主張寡慾,要求人們把慾望降到最低限度。
莊子提出理想人生的下列標準:一是無情,即不動感情,心境平和,不為喜怒哀樂所困擾,不以好惡而傷身。老婆死了,不但不哭,還鼓盆而歌;二是無己,即逍遙遊境界,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無牽無掛, “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既不考慮自己,不追求功績,也不追求名譽;三是無所待,他說,至人並不憑藉別的東西,而是憑藉天地之正氣,在宇宙中遨遊,所以無所依傍與企求;四是無用,要把自己當成一塊廢料,沒有任何實際用處。他以山中樹木為例,那些干直、質好的有用之材,早被人砍去蓋房子、做傢具了,但那看上去毫無用處的散木,用來造船則沉於水,用來做棺材則腐於土,用來做門窗則脂液不幹,用來做柱子則易受蟲蝕,這類樹木卻活了幾千年。他說,“樹不成材,方可免禍;人不成才,亦可保身。 ”一般人能知有用之用,而不知無用之用。無用反有大用,這就是保存自己、享受逍遙遊的幸福生活。
道家的幸福觀,忽視甚至否定了人力的意義,否定道德的重要性,是安命順性的天福觀,是一種消極幸福觀。但它主張對物質財富、生死壽夭、貴賤達窮、外在環境都持淡泊態度,注重心靈的沉靜,關注那些符合人之本性的、內心的幸福,這在拓展人的心靈空間、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方面,有其特別的價值。
儒家提倡積極進取、奮發有為的人生,向內修身養性,形成仁、義、禮、智良好的道德品質。向外要齊家、治國、平天下,求取功名,行中庸之道,不走極端,處理好人際關係等,這樣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孔子是對於物質享受與精神快樂兩相兼顧的人,但更重視後者。他的學生顏回,日子過得很苦,但是道德高尚,強於行義,弱於受諫,怵於待祿,慎於治身, “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孔子對這種幸福觀極為讚許。孔子將“仁”即人與人之間的相愛關係,作為人生理想核心。他賦予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古人許多美德,諸如克己、公正、謙恭好學等,希望人們以這些聖賢為楷模,向內則正心誠意、修身養性,向外則積極進取,齊家、治國、平天下。
孟子從性善論出發,把仁、義結合起來,認為人生來就具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種善端,這些善端擴而充之,就發展成仁、義、禮、智四種美德。人通過“思誠”即反省自身,達到至誠的境界,通過“養氣”即養成謹守道義、凡事不動心的浩然之氣,就可以達至幸福境界。
荀子從性惡論出發,提出通過“化性起偽”的方法,改變、矯正人之惡的本性,發展善性,從而達至幸福。在他看來,人之初,性本惡,優秀品質是後天教育和環境影響造成的。在處理滿足物慾與道德修養的關係問題上,他主張節制慾望與引導慾望。他認為,人的自然慾望不能完全根除,也不能完全滿足,但可以通過理智來調節。
儒家的幸福觀,重視理性與道德的作用,強調沒有理智和美德就不會有幸福,強調社會幸福重於個人幸福,這在人類幸福思想史上有其特別的價值。但是,這種幸福觀,忽視人的本能慾望與物質生活,把理智與情慾對立起來,把物質享受與道德修養對立起來,發展到極端,就是禁慾主義。宋儒的“存天理,滅人慾”就發端於此。
苦、集、滅、道四聖諦
人生本無幸福可言,有的只是生老病死各種各樣的痛苦,而這些痛苦的根本來源在於“愛”與“痴”,即人的貪求慾望,對佛理、佛性的無知,要擺脫痛苦的“生死輪迴”,達到幸福的彼岸即“涅槃”,只有滅除貪愛慾望,修行念佛。由此可見,佛教基本教義與其說是一種關於人生幸福根源和如何獲得幸福的理論與方法,不如說是一種說明人生痛苦根源和如何擺脫痛苦的理論與方法。
理性主義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一大傳統,古代以蘇格拉底、柏拉圖、斯葛特學派等為代表,而近代以笛卡兒、康德、黑格爾等人為代表。這些人幸福觀的共性是認為人的幸福必須在理性指導下才能實現,強調人的精神快樂和理性能力,主張抑制慾望,追求道德完善。這類似於儒家的德行幸福感。赫拉克里特有句名言:“如果幸福在於肉體的快感,那麼就應當說,牛找到草料吃的時候是幸福的。 ”蘇格拉底有個關於幸福的等式,即理性=美德=幸福。斯賓諾莎認為,幸福不是別的什麼,而就是德性本身。康德認為,人和動物的區別不在於感性慾望,而在於理性,但人絕不能將理性用作滿足感性需求的工具,理性有其更高的用途,即要考察行為動機的為善或為惡,強調是動機而不是效果決定行為的善惡。他認為,幸福存在於至善之中。理性主義強調理性作用,貶低感性與情感的作用,主張抑制慾望,而追求道德的完善或精神上的幸福。他們認為人生目的和幸福在於按理性命令行事,而感官的享受和快樂只會玷污理性,荒廢人生。理性主義的幸福觀有兩種:一種是以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和諧說,一種是以犬儒學派和斯多葛學派為代表的禁慾主義。
感性主義流派代表人物古代有德謨克利特、亞里斯提卜、伊壁鳩魯等,近代有霍布斯、愛爾維修、邊沁等。這一派幸福觀的共同點,在於把趨樂避苦當作人的本性,認為幸福就是追求感官的快樂、避免感官的痛苦。亞里斯提卜認為,肉體的快樂比精神的快樂更迫切、更強烈,肉體的快樂優於精神的快樂;而且,肉體的快樂既不在過去、也不在未來,只在眼前。這類似於楊朱的享樂主義。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雖然強調感官快樂對於幸福的重要性,但是,他們也要求人們追求精神快樂。邊沁把感性主義幸福觀發展為功利主義幸福觀,提出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命題,並認為人的幸福程度是可以評價與度量的,只要了解一個人的痛苦與快樂的程度,就可以計算出他的幸福程度。他還提出了計算和評價幸福程度的要素,包括感受苦與樂的強度大小、時間長短、是否確實以及確實的程度、影響範圍等七個方面。這開啟了後世對於幸福感指數研究的先河。
基督教神學家認為人要達到幸福的境界,不是對財富、名譽、權力和肉慾的享受,而是在宗教德行中,在對上帝的熱愛和追求中。只有對上帝的沉思、崇拜,才能返歸天國,獲得真正的幸福。
資產階級的幸福觀
是利己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認為物質享受與個人私慾的滿足是衡量幸福快樂的尺度。馬克思主義幸福觀認為,每個人都在謀求幸福,個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分不開的。
把幸福的創造和幸福的享受結合起來,並把創造幸福作為前提,然後才談得上享受幸福。因為對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來說,沒有勞動就沒有幸福可言。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只有社會勞動才是創造幸福的根本途徑。只有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才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馬克思主義幸福觀是科學辯證的幸福觀,是多方面的有機統一。馬克思說:“對於一個忍飢挨餓的人來說並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憂心忡忡的窮人甚至對最美麗的景色都沒有什麼感覺。 ”馬克思主義在肯定人的物質幸福的基礎上,特別注重人的精神幸福,注重物質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統一;幸福不僅是對生活的享受,更是通過勞動對生活的創造,是享受和勞動的統一;社會幸福決定著個人幸福,個人幸福豐富著社會幸福,是個人幸福和社會幸福的統一。馬克思主義幸福觀指出,人生最大的幸福在於奉獻,在於為人類謀福利。馬克思說:“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福利而勞動的職業,那麼重擔就不能把我們壓倒,因為它是為大家而獻身;那麼我們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憐的、有限的、自私的樂趣,我們的幸福將屬於千百萬人,我們的事業將默默地,但是永恆發揮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對我們的骨灰,高尚的人們將灑下熱淚。
(1)認為幸福觀是整個歷史發展的產物,各個階級的幸福觀是由不同的生產方式所決定的。
(2)認為幸福的關鍵是人的志向、生活目的。真正的幸福在於剷除剝削制度,改變不合理的社會關係,創造嶄新的合理的社會主義制度。
(3)認為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緊密結合。強調集體幸福,但不否定個人幸福,把個人幸福融於集體、民族、階級和人類的幸福之中。
集體主義是共產主義幸福觀的核心。共產主義幸福觀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全人類解放而奮鬥,看成是最大的幸福,堅持把追求個人幸福和實現共產主義理想統一起來。
幸福既是人類永恆的追求,也是人們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是一個常談常新的話題。當前,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應該科學認識馬克思主義的幸福觀,以指導我們的工作生活和人生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