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2009年汪彤等人所著的圖書
本標準的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07010Graphica1symbo1s--Safety co1ours and safety signs—Safety signs used in workp1aces and pub1ic areas(圖形符號——安全顏色和安全標誌——工作場所和公共區域安全標誌),結合GB/T10001{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和GB13495《消防安全標誌》進行了修訂、補充。
本標準對現行國家標準GB2894--1996《安全標誌》、GB16179--1996《安全標誌使用導則》和GB18217--2000{激光安全標誌》進行合併、修訂。
本標準與GB2894--1996、GB16179--1996和GB18217--2000相比,內容的變化主要有:
——按照GB/T1.1的要求,將GB2894—1996、GB16179—1996和GB18217—2000進行了合
並、補充及修改,重新起草了標準文本;
——調整了適用範圍;
———新增加了38個圖形符號:禁止叉車和廠內機動車輛通行、禁止推動、禁止伸出窗外、禁止倚靠、禁止坐卧、禁止蹬踏、禁止伸入、禁止開啟無線移動通訊設備、禁止攜帶金屬物或手錶、禁止佩戴心臟起搏器者靠近標誌、禁止植入金屬材料者靠近、禁止游泳、禁止滑冰、禁止攜帶武器及模擬武器、禁止攜帶託運易燃及易爆物品、禁止攜帶託運毒物品及有害液體、禁止攜帶託運放射性及磁性物品、當心自動啟動、當心碰頭、當心擠壓、當心夾手、當心有犬、當心高溫表面、當心低溫、當心磁場、當心叉車、當心跌落、當心落水、當心縫隙、必須配戴遮光護目鏡、必須洗手、必須接地、必須拔出插頭、應急避難場所、擊碎板面、急救點、應急電話、緊急醫療站;
———對5個圖形符號進行了修改:禁止觸摸、禁止飲用、當心吊物、當心障礙物、當心滑倒;
———減少1個圖形符號:當心瓦斯;
———規定了新增、修改後安全標誌圖形應設置的範圍和地點、型號的選用、設置高度以及使用的要求等內容。
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2894—1996、GB16179—1996和GB18217—2000。
附錄A、附錄B、附錄C是規範性附錄。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起草單位: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北京光電技術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汪彤、代寶乾、王培怡、吳愛平、呂良海、白永強、陳曉玲、陳虹橋、謝昱姝、
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2894—1982、GB2894—1988、GB2894—1996;
———GB16179—1996;
———GB18217—2000。
目次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標誌類型
4.1禁止標誌
4.2警告標誌
4.3指令標誌
4.4提示標誌
4.5文字輔助標誌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2/6/m26f077f51a28767bbf74337e1fe103cc.jpg)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5顏色
6安全標誌牌的要求
6.1標誌牌的襯邊
6.2標誌牌的材質
6.3標誌牌的表面質量
7.標誌牌的型號選用(型號見附錄A)
8.標誌牌的設置高度
9.安全標誌牌的使用要求
10.檢查與維修
附錄A(規範性附錄)安全標誌牌的尺寸
附錄B(規範性附錄)激光輻射警告標誌的尺寸
附錄C(規範性附錄)激光輻射窗口標誌、說明標誌及其使用
C.1激光輻射窗口標誌
C.2激光輻射產品分類說明標誌
C.3激光輻射場所安全說明標誌
C.4激光產品和激光作業場所安全標誌的使用
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
本標準規定了傳遞安全信息的標誌及其設置、使用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公共場所、工業企業、建築工地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
本標準對現行國家標準GB2894-1996《安全標誌》、GB16179-1996《安全標誌使用導則》和GB18217-2000《激光安全標誌》進行合併、修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16179-1996;GB18217-2000;GB2894-1996。
本標準與GB16179-1996;GB18217-2000;GB2894-1996相比,內容的變化主要有:
——按照GB/T1.1的要求,將GB16179-1996、GB18217-2000和GB2894-1996進行了合併、補充及修改,重新起草了標準文本;
——調整了標準的適用範圍:
——新增加了38個圖形符號:禁止叉車和廠內機動機車輛通行、禁止推動、禁止伸出窗外、禁止倚靠、禁止坐卧、禁止蹬踏、禁止伸入、禁止開啟無線移動通訊設備、禁止攜帶金屬物或手錶、禁止佩戴心臟起搏器者靠近標誌、禁止植入金屬材料者靠近、禁止游泳、禁止滑冰、禁止攜帶武器及模擬武器、禁止攜帶託運易燃及易爆物品、禁止攜帶託運有毒有害物品液體、禁止攜帶託運放射性及磁性物品、當心自動啟動、當心碰頭、當心擠壓、當心夾手、當心有犬、當心高溫表面、當心低溫、當心磁場、當心叉車、當心跌落、當心落水、當心縫隙、必須配戴遮光護目鏡、必須洗手、必須接地、必須拔出插頭、應急避難場所、擊碎板面、急救點、應急電話、緊急醫療站;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893 安全色;
GB/T10001(所有部分)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GB10436 作業場所微波輻射衛生標準;
GB10437 作業場所超高頻輻射衛生標準;
GB12268—2005 危險貨物品名表;
GB/T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導向系統 設置原則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