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都統
晚清的軍銜等級
正都統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清廷命袁世凱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負責編練新軍。1903年清政府設練兵處,為編練新軍的負責機關。1904年練兵處、兵部會奏朝廷,“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則”,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建立新軍的階位品級體制,軍官“區為三等,析為九級”。從此,中國軍隊開始實施軍銜制。
新軍軍銜制度同過去清軍的官位制度相比,在等級設置上的變化是,改變了過去武職階品一列到底的敘位方式,而採取了區等分級的形式,即軍官“區為三等,析為九級”,軍士和兵各分三級,加額外軍官,共計六等十六級。
晚清新軍軍銜等級
晚清新軍軍銜等級;
軍官:
上等第一級: 大將軍、將軍、正都統
上等第二級: 副都統
上等第三級: 協都統
中等第—級: 正參領
中等第二級: 副參領
中等第三級: 協參領
次等第—級: 正軍校
次等第二級: 副軍校
次等第三級: 協軍校
額外軍官: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正兵、—等兵、二等兵
正都統
正都統,簡稱都統,職務相當於一個集團軍(並非我軍現在的集團軍)正級指揮官。
清末改革兵制,陸軍從大將軍至下士,分十四階。大將軍、將軍為第一階,正一品。正都統為第二階,從一品,相當於舊制的提督,有任總統官(軍司令官)的資格。正都統與第三、四階的副都統、協都統均為上等(相當於將級)。正都統之積勞者可升第一階的將軍、大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