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新輝

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

翟新輝,男,漢族,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碩士。研究方向:民商法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以及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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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翟新輝,男,上海政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碩士。
擔任課程:自1996年始,分別講授民法學總論民法學分論、物權法、合同法、海商法國際商事仲裁知識產權法等課程。
研究方向:民商法(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以及憲政
在《法律適用》、《人民司法》、《學術交流》等刊物發表物權法相關論文數篇並參編《物權法原理》等教材;1997年取得律師執照,大量從事相關法律實踐,在不動產交易及物權法相關領域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物權法相關論文及有關論文獲獎情況如下:
1、“論行政規章的制定與行政機關立法許可權--評‘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1999)’”一文,2002年8月16日獲上海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頒發“2002年獲上海市法制建設優秀研究成果優秀成果獎”;
2、“世博會規章、參展合同及相關法律實務問題研究--對上海世博會的些許建議”一文,2005年5月獲上海市法學會頒發“2010年世博會與上海法治化”學術論文優秀獎
3、“訴訟時效、物權及相關問題研究”,《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
4、“租賃權公示是取得物權物權對抗效力的要件”《法律適用》200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