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政府機關
目錄
(一)指導全市機關事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保障、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體制改革工作的具體政策、規章制度、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二)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地產實施管理,制訂相關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建房計劃和投資;根據授權承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行政辦公用房及其他非經營性項目的集中統一建設職責;按規定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承辦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維修、危舊房改造事務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設土地使用權證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和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承擔配置計劃審核、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製、配備、更新、處置以及預算內專項用於解決市領導和市直單位公務用車的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四)統籌異地交流來岳任職市級領導幹部住房建設、管理及相關服務工作;按規定管理市直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資金。
(五)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內公務接待工作。
(七)按規定指導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與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市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對外出租出借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集中統一監管,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工作。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企業應按規定脫鉤,其國有資產產權划轉,由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進行集中統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