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聽證制度
我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的方式
社會聽證制度,我國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的四個主要方式之一(另外三個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專家諮詢制度、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主要以舉辦聽證會為方式,讓公民積極參與決策機關的決策方案的擬定和修改。
在聽證會上,公民充分發表意見、提出建議,可以幫助決策機關發現擬定的決策方案存在哪些問題,並加以修正、完善。聽證於民是為了決策於民。
一次聽證會的舉行,通常由舉行的機關部門事先通知,並常邀請媒體等參與以確保聽證會的公正。
聽證會參與的人員或機構有:主持人、申請人、證人等。其中申請人和主持人一般不重複,申請人是舉辦聽證會的主要部門;證人常由公民代表組成,有時也有媒體參與。
消費者代表(聽證會證人)對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公平性提出質詢:上調票價后,旅客應該享受更好的服務。但春運期間,由於旅客人數太多,鐵道部門往往不能保證為旅客提供優質的服務。這等於讓旅客花更多的錢,享受更少的服務。
如果火車票價必須上漲,也不能搞“一刀切”。
專家學者代表發表自己的意見:春節期間上調價格,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導消費的作用。
人大代表的意見:春運旅客多為打工的農民工。他們大多來自老少邊窮地區,在城裡打工的收入比較低。如果鐵道部門還要在春節期間上浮票價,這對於回家探親的民工來說是難以接受的。
春運火車票漲價成歷史
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2007年01月10日在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表示,“2007年鐵路春運客票價格不上浮”,是鐵路部門積極響應黨和國家“構建和諧社會”口號、主動承擔因為不漲價而帶來的所有成本、讓更多的旅客享受到更大實惠的結果。
自此扭轉了通行幾十年的“習慣性規則”,讓飽受質疑的“春運火車票漲價”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