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

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院長

李牧,男,漢族,1968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法學博士,博士后。現為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領域是行政法學、監察制度。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xx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碩士
xx-xx年武漢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博士

工作經歷

從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行政主體義務理論建構及其運用研究(09YJA820061),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 2009-2012,7萬。
理工科高校複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研究與實踐 湖北省省級教研項目,2009-2012,1萬。
《行政政策法律規制研究》,湖北省政法委,2006-2008,5萬。
《我國監察制度發展及其實踐創新研究——以馬克思主義監察理論的基本原理為基點》(編號:20110491228)第49批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項目,2011-2012,3萬,主持。2012年6月獲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1萬。
《以監察鏈建構為主線的監察制度研究》(立項號:2011-Ib-07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人文社科重點項目,2011-2012,4萬。
《法治視野下的監察鏈建構及其運行機制研究》(資助編號:2012T50677),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5批特別資助,2012-2013,15萬。
《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政策法律問題協調研究》,湖北法學會重大課題,2012-2014,7萬。
論文
《論行政相對人義務之認贖》,載《法學評論》2012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憲法學與行政法學》2013年第1期全文轉載)
《論行政主體的約定義務》,載《政法論叢》2012年第5期
《行政主體義務的法律內涵探析》,載《武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4期。
《我國法律義務定義觀之檢討——以權利附帶定義觀為主線》,載《南京社會科學》,2011年第7期。
《論公民信息申請權的實現障礙及其克服途徑》,載《法學評論》2010年第4期。
《城市圈構架下的立法主體模式探究》,載《法商研究》2009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0年第3期全文轉載】
《地方立法中或然性問題及其對策探究》,載《學術交流》2007年第2期。
《我國高校法律地位之檢討》,載《法學雜誌》2006年第1期。
《論我國土地徵收及補償制度的完善》,載《法商研究》 2005年第2期。
《高校行政行為之釐定》,載《江海學刊》 2005年第3期。
《高校聘任制實施過程中教師權益保護問題探究》,載《學術論壇》2005年第1期。
著作
行政主體義務基本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中國行政法學總論》,中國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教學成就

憲法學、行政法學。

社會活動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湖北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湖北省憲法研究會副會長、地方立法研究會副會長。

獲得榮譽


時間獎項全稱獲獎作品
2009年武漢市第十一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中國行政法學總論》
2011年第十二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城市圈構架下的立法主體模式探究》
2014年首屆“湖北法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