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保險
90年代初推出的金融行業業務
子女婚嫁保險,是保險公司為協助家長為其子女籌措教育、婚嫁用費而開設的一種保險業務,具有保險和儲蓄的雙重性質。凡是年滿21周歲至50周歲、身體健康的人,均可為自己1周歲至19周歲、身體健康的子女或有托養關係的兒童向保險公司投保。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給付婚嫁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意外事故傷殘,保險人按傷殘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
第一,被保險人長到16周歲(即正常情況應考入高中的年齡),可開始領取高中教育費,領3年;長到18周歲開始領取大學教育費,領4年;長到22周歲,按約定給付婚嫁金,給付額按交付額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投保的子女到期未上高中和大學,這筆教育費仍是按年給付,不會取消;到了22周歲,響應晚婚要推遲數年結婚者,這筆結婚費保險公司仍按期給付。當然,您交由保險公司代存,到期再支取,保險公司也是歡迎的,還給您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二,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因意外事故而致殘或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將按規定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三,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將按所交保險費的數額給付死亡保險金。如被保險人即子女健在,而投保人即父母病故,被保險人可被照顧免交未到期的保險費,但約定的保險責任仍由保險公司全盤擔負。這一優惠措施是考慮被保險人經濟尚不獨立,故而給予優待。
第四,保費低,收益高,有災償付,無災儲蓄。這種保險方式可單保教育險,也可兩者全保。保險期依照保險人的年齡,或者說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約定,為3年至21年。總之,被保險人的年齡以保險期滿22周歲為限。這就是說家長為1周歲的孩子保險,最長可達21年期,為19周歲的孩子投保,就只有3年期了。在保險金額的給付上,教育金是事先規定,數額固定,婚嫁金的多少則由雙方約定,可多可少,這要看各人的具體情況的安排而定。
婚嫁保險實質上是一款儲蓄型的兩全保險,所謂的“婚嫁理賠金”只是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到了適婚年齡給付的返還金,跟少兒險中的教育儲蓄金類似,作為長時間的保費積累,到了一定時間再進行返還。婚嫁保險往往是與教育金保險捆綁在一起的,目前市面上附加婚嫁保險的教育金保險產品較多,較為熱銷的是“陽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計劃”,這款附加婚嫁保障的教育金保險規定,在被保險人30周歲時領取合同約定的婚嫁創業金保險金額,且最高可領取額5萬元。
目前各大保險公司的婚嫁保險各具特色,往往是教育金保險的附加險種。在為孩子購買附加婚嫁保障的教育金保險時,可根據您的收入和支出綜合考慮后,選擇相應的險種,達到為孩子儲備婚嫁金的目的。目前市面上的附加婚嫁險種的教育保險較多,像“陽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計劃”就是這一樣一款產品,這款產品既有教育、婚嫁儲備金,又有高發重疾保障,且附加保費豁免功能,能為孩子提供全面的保障。在為孩子購買婚嫁保險時,一定要量力而行,根據家庭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保費額度。另外,婚嫁保險需堅持提前規劃原則,早購買早受益。
父母在購買婚嫁保險時,對投保單中的年齡要按周歲填寫,健康狀況一欄一定要據實填寫,此外還應選擇好保險責任項目並確定交費方式。投保人在履行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后,保險單開始生效。
投保成功后妥善保管好保險單,保單是參加保險的唯一憑證,也是將來領取保險金或辦理退保的重要依據,一旦遺失,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新單的手續。
及時交納婚嫁保險保費也很重要,若投保人出差、旅遊等長期不在家時,應注意委託他人代為及時交費,或者預交幾個月的保費,以免造成保單失效而失去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