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教育局
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的行政機關
福田區教育局是隸屬於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的行政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等機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區管學校的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布置和指導區屬學校的教學、教育工作。
(三)根據管理許可權,對轄區內的社會力量辦學進行管理。
(四)負責全區教職員工的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五)負責教育系統安全、消防、環境綜合治理、計劃生育、防毒禁毒等工作。
(六)指導、監督區屬學校教育經費預算的編製和經費使用,做好發展我區教育事業的計劃、採購及審計等工作。
(七)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及教育信息化建設及其他設備的配備,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及後勤社會化服務工作。
(八)協助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全區學校開展等級評估和專項督導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中小學領導班子的配備、考察、任免、與管理,負責區屬學校教職工在系統內的調配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校長及教職工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組織、協調區系統評優評先工作,負責機關及學校的人事勞資工作;配合編製部門做好機關及學校的機構設置工作;辦理幹部、教職工的病休、退休手續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職工的計算機信息管理及各類信息統計工作;開展初級中學、小學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核准工作;管理區屬中小學計劃生育工作。
指導、檢查、督促區屬學校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九年義務教育方針、政策、,組織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組織、協調各級各類考試考務和招生工作;劃分義務教育階段各校的招生範圍,調整學校學位;組織、指導中小學德育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師德建設工作,負責學生參加各種公益活動的組織學生重大獎懲的審批;指導中小學安全治安保衛工作;按章程進行學籍管理,辦理轉學、插班、休學等手續及初中畢業證驗印;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教育系統統基建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製和申請政府投資立項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預算內、外資金計劃的編製,並送財政局核撥;負責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調撥;負責本系財務會計業務培訓;負責財務收支情況檢查和監督;負責指導、檢查區屬中小學的收費管理,負責學校校長離任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工程、財務資料建檔、存檔工作。
1、負責對教育系統區屬學校財務的內部審計;
2、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3、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制訂、檢查;
4、負責對區屬學校招生、收費、人事、職評、教師資格、招聘、政府採購、基建工程招標等工作的執法執紀監察;
5、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6、負責對黨員幹部和教師違紀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一、帶頭遵紀守法,堅決依法行政,按規定程序辦事,制止教育亂收費。
三、堅持民主決策機制,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公正公平選人用人,抵制跑官要官現象。
四、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兩個務必”,反對鋪張浪費,不搞形式主義。
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大力推進政務(校務)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田洪明: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李建功:區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區委教育紀工委書記,區教育局黨組成員
文淵: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伊珍:區委教育工委委員,區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振強:區教育局二級調研員
賴運添:區教育局二級調研員
楊珺:區教育局四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