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待問
賈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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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待問考中進士后,即被授職為咸寧(在今湖北省)知縣,從此登上了明王朝的政治舞台。賈待問在任咸寧知縣期間,順應了當時的革新潮流,做了一些興利除弊的事業。他曾對豪強的“隱田”進行過清查,共查出兼并的稅畝五千餘頃,責令豪強按法納稅。賈待問的政績順應了當時的革新潮流。不久,賈待問被召入京,任禮部給事中。期內,曾兩次上疏參劾權勢顯赫的官宦馮鐺,馮內恃太后,外倚居正,以掌司禮和提督東廠的身份,兼總內外,干予朝政,排擠大臣,連皇帝也怕他幾分。賈待問參劾馮鐺雖未成功,但震動朝野,因此舉得罪了權臣,被調離京師到地方做官。他先後任懷慶(河南沁陽)松江知府。
在懷慶,賈待問組織民工治理疏通沁河河道,並築長堤以防水患,當地群眾稱這道堤為“賈公堤”。在松江,賈待問採取官助農墾的辦法,開墾境內閑田,並裁撤冗員冗役,減少開支,對於增加財政入,保證抗倭軍隊的糧餉起了一定的作用。
萬曆六年(1578)以後,賈待問屢經升遷,威縣所傳賈都堂“路升十三印”蓋指此。先是任山西參政,三年後晉陞為該省按察使,未滿三月,又升任湖廣布政使。萬曆十二年(1584) ,擔任過短期南京光祿寺卿后,即先後以都察院僉都御史、右副御史的頭銜巡撫南贛、福建、甘肅等地(明代巡撫按例加以御史頭銜),而任期最長的,則是其一生的最後八年裡擔任陝西巡撫。
賈待問任職陝西期間,御馬監監丞梁永利用前往陝西徵收名馬之機,索取賄賂,殺害不肯行賄的地方官吏,慫恿部下掠民財物。賈待問對那些殺人搶財者,按律收捕,以重刑治罪,並且上疏彈劾梁永。賈待問不畏權貴,參劾馮鐺、梁永,實為難能可貴。
賈待問於萬曆三十年(1602)因寒疾病死,終年七十歲,死後封贈“兵部尚書、太子太保”銜。其事功《威縣誌》有載。
賈待問,是中國明朝官員,於萬曆年間上任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品等約為二品。
前任:
萬曆年間上任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