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醛酸

乙醛酸

乙醛酸是一種有機物,分子式為C2H2O3,由一個醛基(-CHO)與一個羧基(-COOH)構成,其結構簡式為HOCCOOH,分子量為74.04。它是一種白色晶體,有不愉快氣味,水溶液為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液體。溶於水,水溶液呈黃色;難溶於乙醚、乙醇和苯等。暴露於空氣中短時間即能吸潮變為漿狀,有腐蝕性。

用於化妝品的調香劑和定香劑、日用化學品香精、食品的賦香,它是香蘭素的原料,還用作醫藥、染料、塑料和農藥的中間體。

物化性質


相對密度(d204):1.384
折射率(n20D):1.403
沸點:111℃
熔點:98℃
閃點:103.9°C
外觀:乙醛酸是一種白色晶體,有不愉快氣味,水溶液為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液體。
溶解性:溶於水,水溶液呈黃色;難溶於乙醚、乙醇和苯等。暴露於空氣中短時間即能吸潮變為漿狀,有腐蝕性。

編號系統


MDL號:MFCD00006958
EINECS號:206-058-5
RTECS號:MD4550000
BRN號:741891

生態學數據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分子結構數據


1、摩爾折射率:13.06
2、摩爾體積:53.4
3、等張比容(90.2K):142.3
4、表面張力(dyne/cm):50.2
5、極化率:5.17

計算化學數據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0.3
2.氫鍵供體數量:1
3.氫鍵受體數量:3
4.可旋轉化學鍵數量:1
5.互變異構體數量:無
6.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54.4
7.重原子數量:5
8.表面電荷:0
9.複雜度:55.9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4.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15.共價鍵單元數量:1

性質與穩定性


1. 本品有毒,有腐蝕性。
2. 存在於煙葉中。
3. 刺激性,腐蝕性。

貯存方法


玻璃瓶或透明塑料桶裝。凈重2kg、5kg、10kg、25kg和50kg。按有毒化學品規定貯運。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處,按有毒化學品規定貯運,貯存溫度4℃。

合成方法


1,草酸電解法
草酸水溶液經電解還原,生成乙醛酸稀溶液,然後經蒸發、濃縮、冷凍、過濾逐漸提濃,最後將合格品包裝。
2,乙二醛氧化法乙二醛在催化劑作用下經空氣或氧氣氧化,生成乙醛酸,然後經精製提純得成品。另外,二氯乙酸與甲醇鈉縮合得到二甲氧基乙酸鈉,再用鹽酸水解就生成乙醛酸。
3,二氯乙酸法 將甲醇鈉和甲醇投入反應罐內,加熱至40~50℃,緩緩滴加二氯乙酸,在完成後迴流反應2h,縮合完畢,然後冷至室溫,過濾,甲醇洗滌,合併洗濾液,即得二甲氧基乙酸鈉甲醇溶液。再將該溶液減壓濃縮至干,加入2.8份鹽酸於水浴上加熱,並攪拌成糊狀而得水解物,再升溫至90℃,冷至10℃左右,過濾、分離,即得成品。
4,順酐臭氧化還原法 將順酐溶於甲酸中,通入臭氧氧化,然後用鋅粉等還原而得乙醛酸。
5,製法:
於裝有攪拌器、溫度計、通氣導管、滴液漏斗的反應瓶中,加入40%的乙二醛500g(3.4mol),亞硝酸鈉1g,40%的硝酸90g(0.57mol),水160mL,攪拌下升溫至60℃,反應開始后(有棕色氣體生成),放熱並自動升溫,開始通入空氣。維持反應液60℃滴加40%的硝酸。控制滴加速度,每小時10g,共滴加50g,約需5h。
加完后升溫至75℃攪拌反應2h,並慢慢滴加40%的硝酸10g,而後於85%~100℃反應,直至乙二醛完全硝酸(GC跟蹤),約需3~5h。冷至室溫,得乙醛酸水溶液745~769g,濃度28.2%。減壓濃縮,可以得到40%的乙醛酸水溶液500~535g,收率80%~85%。

質量指標


規則指標20%規格40%規格
乙醛酸大於等於20.0%大於等於40.0%
草酸小於等於3.0%小於等於3.0%
乙二醛小於等於3.0%小於等於3.0%
鹽酸小於等於3.0%小於等於3.0%

包裝


25KG和200KG塑料桶包裝。

工業用途


乙醛酸是一種基本有機化工原料。由乙醛酸製成的乙基香蘭素,廣泛用於化妝品的調香劑和定香劑、日用化學品香精,食品的賦香。由乙醛酸製成的尿囊素。用做皮膚創傷的良好癒合劑、高檔化妝品的添加劑以及植物生長調節劑等。在醫藥方面,乙醛酸用做製備對羥基苯甘氨酸(羥氨苄青霉素及頭孢氨青霉素的原料),對羥基苯乙醯胺(用作製造治療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壓的有效物-阿替爾),以及對羥基苯乙酸,對羥基苯海因等醫藥產品。

安全信息


安全標識:S26S38S45S36/S37/S39S37/S39
危險標識:R34R41R43

安全術語


1.避免皮膚接觸。
2.不慎與眼睛接觸后,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並徵求醫生意見。
3.戴適當的手套和護目鏡或面具。

風險術語


1.對眼睛有嚴重傷害。
2.與皮膚接觸可能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