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規劃局

合肥市規劃局

合肥市規劃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機構概況


合肥市規劃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與測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提出全市規劃管理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按許可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行為進行規劃監察;查處各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組織編製、修訂本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及各專業城市規劃,組織對各項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報批。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有關城市規劃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起草有關城鄉規劃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經審議批准后組織實施。
2.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區修建性規劃的編製、調整、修訂和報批或審批工作。
3.組織開展城市發展戰略性規劃研究,參與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指定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4.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項目用地具體位置,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審核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戶外廣告、裝飾工程等各類工程設施,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初步設計階段前的方案設計審核。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
5.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監察工作,查處證后違法建設。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6.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城市建設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下達測繪和科研任務,負責城市建設測繪成果的審核、審批與管理。
7.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
8.對市轄各縣規劃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各縣規劃管理部門做好村鎮規劃編製和管理工作。
9.承辦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的起草;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承(催)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和政協交辦的議案和提案;負責宣傳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傳達落實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組織安排黨組會議,承(催)辦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的考察、考核和培訓,辦理幹部任免、調配、獎懲;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製、勞動工資、人事及檔案管理;辦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聘任等工作;辦理全局系統因公出國報批和政審工作;負責落實統戰和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審查、審批、審報幹部職工離退休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建設項目審查處(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服務中心)
負責統一受理、周轉建設項目,負責規劃建設項目的諮詢服務;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對建設項目實施規劃審批,核發“一書兩證”;負責編製各種業務統計報表和資料的歸檔、移交。
(四)規劃管理處(大項目規劃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製、審查和報批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層次的各專項規劃;負責總體規劃實施的政策性研究和總體規劃的年度實施計劃;負責年度重大建設項目的策劃;負責省、市確定的重點工程、大型工業項目、重要公共設施的規劃策劃、研究論證、選址用地等工作;組織協調大項目的規劃編製和設計方案徵集工作;負責承辦大項目規劃設計審查、審批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銜接溝通,協調解決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規劃問題。
(五)市政測繪管理處
負責受理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對建設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初步審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址用地規劃許可證》;初步審核市政基礎設施、戶外廣告等工程設施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各類市政建設工程設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負責城市測繪行業管理,制定測繪工作計劃,下達測繪和科研任務;對測繪成果、成圖和資料進行審查。
(六)景觀規劃處
會同規劃管理處參與編製、審查合肥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合肥市城市總體規劃層次的各專項規劃;負責城市設計及城市景觀環境規劃的實施管理(包括風景旅遊區、城市公園、城市廣場、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城市燈光規劃、重要地段城市設計等);負責城市雕塑規劃管理;負責對全市的沿街建築風格、色彩進行統籌規劃、指導建設。參與審核大型的和設置在重要地區(路段)的戶外廣告。
(七)交通規劃處
負責組織城市綜合交通調查、預測和規劃;研究擬定城市交通規劃發展戰略和參與地方交通政策法規的制定工作;編製城市路網規劃、城市客運交通規劃、公交規劃、軌道交通規劃、對外交通規劃,參與鐵路、公路、城市道路、橋涵、軌道交通等工程的審核,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村鎮規劃處
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村鎮規劃的法律、法規;負責組織或指導編製三縣的村鎮總體規劃工作;指導三縣編製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規劃等專項規劃工作。
(九)規劃督查處
負責對城市的編製、審批、實施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工作,按照政府的有關程序和規定查處違規行為。
(十)政策法規處
負責草擬城市規劃地方性法規,負責承辦有關城市規劃方面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相關法律諮詢和接待相關上訪。
(十一)瑤海規劃分局
協助市局研究編製瑤海區規劃、詳細規劃和瑤海區內的有關專項規劃;研究瑤海區規劃的年度實施計劃;負責瑤海區規劃的實施;負責瑤海區內農民宅基地、住宅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瑤海區內證后規劃管理(建設項目驗線、日常檢查、竣工規劃驗收等工作);負責市局交辦的有關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市局與瑤海區的規劃工作聯繫等。
(十二)包河規劃分局
協助市局研究編製包河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包河區內的有關專項規劃;研究包河區規劃的年度實施計劃;負責包河區規劃的實施;負責包河區內農民宅基地、住宅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包河內證后規劃管理(建設項目驗線、日常檢查、竣工規劃驗收等工作);負責市局交辦的有關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市局與包河區的規劃工作聯繫等。
(十三)蜀山規劃分局
協助市局研究編製蜀山區規劃、詳細規劃和蜀山區內的有關專項規劃;研究蜀山區規劃的年度實施計劃;負責蜀山區規劃的實施;負責蜀山區內農民宅基地、住宅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蜀山區內證后規劃管理(建設項目驗線、日常檢查、竣工規劃驗收等工作);負責市局交辦的有關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市局與蜀山區的規劃工作聯繫等。
(十四)廬陽規劃分局
協助市局研究編製廬陽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廬陽區內的有關專項規劃;研究廬陽區規劃的年度實施計劃;負責廬陽區規劃的實施;負責廬陽區內農民宅基地、住宅建設的規劃與管理;負責廬陽區內證后規劃管理(建設項目驗線、日常檢查、竣工規劃驗收等工作);負責市局交辦的有關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市局與廬陽區的規劃工作聯繫等。
(十五)規劃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規劃委員會及專家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規劃標準、規範的編製、修訂、審定和指導實施;負責制定年度規劃編製計劃;負責下達指令性規劃設計任務和城市規劃科研項目;負責規劃技術政策的宏觀研究;負責重大項目會審的組織工作;負責規劃招標工作。
(十六)計劃財務處
管理機關財務工作,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預算和決策,負責現金收支、轉帳,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並編製記帳憑證,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記帳,根據帳薄記錄編製會計報表,建立和保管會計資料檔案;依法對全局的財務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並對其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核監督。

所屬機構


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1、負責合肥市平面控制網和高程式控制制網的建立、管理和維護,負責管理、維護合肥市行政轄區內測繪標誌和國家委託管理的測繪標誌。
2、承擔合肥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含數字地圖庫、數字影像庫、數字高程模型庫)的建設、更新和維護,為合肥市數字城市建設搭建基礎平台。負責合肥市各種地圖(政區圖、市區圖和各類專題圖)的編製工作。
3、承擔合肥市1:500—1:5000基本地形圖並保持定期和動態更新工作,為規劃管理和建設單位提供各種大比例(1:500—1:5000)地形圖及其他測繪材料。
4、承擔合肥市地下空間、市政工程、精密工程、地上地下管線專業測繪服務和建設項目的定位放線和規劃驗收、竣工測量工作。
5、承擔測繪工程項目諮詢和城市規劃測量的研究任務。
市規劃信息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信息化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開展城鄉規劃信息技術發展研究並具體實施;
2、指導、協調並負責合肥城鄉基礎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設、管理、維護、運營,為合肥數字城市的建設提供基礎保障;
3、負責市規劃局內部辦公網、政務網、局政府網站及計算機硬體、軟體的建設和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4、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具體工作;
5、負責城鄉規劃檔案資料管理、檔案信息開發和應用工作;
6、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目錄資料庫、全文資料庫和多媒體資料庫建設、管理和更新工作;
7、承辦規劃公示(公告)的具體工作;
8、負責對規劃報建人的培訓、考核、註冊等管理工作;從事城鄉建設提供規劃建設諮詢服務等工作;
市規劃編製研究中心
1、根據合肥市經濟社會和發展目標,開展城市發展戰略研究;
2、承擔規劃技術文件轉化為行政管理文件的有關工作;
3、根據合肥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提出城市年度實施計劃;
4、承擔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等規劃任務的編製組織工作;
5、承擔城市軌道交通、重大建設項目的交通規劃研究及各類交通政策、交通配套標準研究工作。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的日照分析、交通影響分析的標準制定和組織管理工作;
6、、承擔重大規劃項目前期研究,重大規劃和建築項目的設計招標組織工作;
7、承擔城市設計和實施規劃的政策與技術標準研究;
8、負責《合肥規劃》的編輯,並承擔城市規劃相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合肥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是以城市規劃為主體的甲級資質單位。主要業務(服務)範圍是:
一、城鄉規劃:區域規劃、市(縣)城城鎮體系規劃、發展戰略規劃、城鄉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工業園(集中)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居住區規劃、小城鎮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等。
二、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土地整理規劃等。
三、交通規劃: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與政策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區域與城市對外交通規劃、道路網規劃、道路交通組織規劃、交通工程設計、交通樞紐規劃、建設項目交通影響分析、交通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等。
四、建築設計:工業與民用建築、室外工程設計、環境景觀設計等。
五、市政工程設計:城市道路、橋隧、排水工程設計等。
六、工程諮詢:項目選址規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工程諮詢等。
院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專業齊全,是一個精幹、快捷、高素質的專業團隊。建院以來一百餘項規劃、設計項目獲部、省級優秀設計獎和科技進步獎。

地理位置


地址:懷寧路1800號

獲得榮譽


2017年6月20日,獲得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十一屆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