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米易縣委 米易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米易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米易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米委發〔2010〕10號),設立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公室),為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米易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米易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政府辦公室原承擔的黨政網和公眾信息網管理、維護工作划給縣委、縣政府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辦公室。
(三)將縣政府辦公室原承擔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的交辦工作划給縣委縣政府督查辦公室。
(四)增加外事工作。
(五)加強應急管理工作。
(六)加強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二)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七)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政務信息工作。
(八)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並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一)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的接待、後勤管理工作,協調、平衡縣政府領導的日常社會活動,為縣政府領導服務。受縣財政部門委託,管理縣政府機關的國有資產。
(十二)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促、參與重大信訪案件的調處工作。
(十三)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全縣人民防空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四)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統籌管理全縣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涉外管理,辦理其他相關涉外事務。
(十五)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股(財務室)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務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人事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建設、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精神文明、信訪等日常行政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工會、婦聯、共青團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國有資產及各種公用財物的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做好縣政府辦公室的財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考勤及請銷假登記工作;負責協調安排縣政府及辦公室值班工作;統籌管理全縣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涉外管理,辦理其他相關涉外事務;認真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室
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年度工作總結暨安排和縣政府縣長、常務副縣長的綜合性講話、文稿以及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的彙報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參與起草縣政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會議文件;負責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諮詢和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對全縣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編製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度報告和全縣政務信息公開流程規範;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上報工作;認真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草擬、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各種文件、材料;做好所負責工作的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根據工作需要,隨領導參加對政府工作的檢查落實,做好記錄,草擬有關簡報、紀要,傳達和協調有關工作事宜;負責來文、電、材料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種文件材料的登記、發送、立卷、歸檔、銷毀工作,做好各類機要文件的傳閱、催辦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黨組、縣政府辦公室、縣法制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縣政府縣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私人印章的保管和按要求使用工作;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領導工作證的制發及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介紹信件的簽發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辦公用計算機網路運行的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的通知工作,並參與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件、材料的列印、校對、裝訂、分發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的文件、報刊、雜誌、信件等的收發工作;認真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後勤股
負責縣政府領導後勤服務工作;管理協調縣政府辦公室後勤工作;組織、安排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工作用車及辦公室日常工作用車的調度及車輛工具管理、車輛安全、車輛維修保養等工作,審核駕駛員出勤情況,做好對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保安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區域的衛生工作;認真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24名(含7名縣政府領導行政編製)。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3名;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兼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1名,兼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股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機關後勤事業編製)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