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歷史事件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日本的戰敗投降,美、英、蘇等主要戰勝國都分別派兵以不同方式登上了日本的領土。蘇聯佔領了日本的北方四島,英國也以英聯邦的名義派印度、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的軍隊協助美國佔領日本。1945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國聯合發表的《波茨坦公告》是反法西斯盟國處理戰敗國日本的綱領性文件。文件的第七條規定:“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第十二條則規定:“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佔領軍隊當即撤退。”也就是說,到日本能夠成立一個讓世界不再感受到威脅的政府之前,同盟國將會各自派出本國軍隊一直留駐日本,對日本本土實施佔領。1945年8月13日,杜魯門任命麥克阿瑟為盟軍最高統帥,全權處理對日佔領事務。8月30日—9月6日,46萬美軍以“盟軍”名義陸續進駐並單獨佔領了日本。

軍事信息


早在日本偷襲珍珠港10個月後,美國國務院就設立了由國務卿赫爾牽頭的戰後計劃委員會,其核心議題是研究在打敗日本后如何進行軍事佔領,並對日本天皇採取何種措施。從一開始,戰後計劃委員會就分成強硬派和溫和派。強硬派成員主張:“為保證太平洋的和平與安全,必須根除日本產生軍國政治的根源,即清除作為中央集權機構的日本帝國政體……如果不消滅天皇體制,就談不上戰勝日本。”溫和派也擺出了自己的論據:“把天皇體制與侵略戰爭聯繫起來是不恰當的……戰爭不是日本天皇挑起的,他是被人利用了……作為日本戰後重建的心理基礎,天皇是必需的。”雙方爭論持續了很長時期。但在1944年5月,該委員會最終決定:保留天皇,但需要對日本實施外國軍事佔領,徹底粉碎日本的軍國主義基礎。
而盟國首次討論對日本的戰後處置問題,則源於1943年由中英美三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美國總統羅斯福在與蔣介石的晚間會談中承諾:美國支持中國在戰後對日軍事佔領中扮演重要角色。蔣介石最初認為中國無法承擔這一責任,但他同意派兵與否應視實際情形決定。
同年10月30日,中美英蘇四國政府在莫斯科發表宣言,其中決定“對於所有有關敵人投降及解除武裝,均將採取共同行動”。1944年8月20日,重慶的國民政府機關報《中央日報》在第二版刊登文章《關於佔領日本問題》,首度證實中美領袖曾在開羅口頭協議佔領日本,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梁寒操則在8月24日答外籍記者提問時更明確指出:“中國政府同意美國總統羅斯福的主張:盟國必須將佔領日本、解除日軍武裝列為日本投降要件之一,藉此打破日本軍國主義長期狂妄錯覺。”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白隊計劃


1945年5月德國投降后,對日佔領問題成為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核心議題,並建立了“白隊”。進入“白隊”的將軍和上校們不僅要考慮對日本最後一戰的問題,而且還要設計未來對日佔領軍的日常調配。根據他們的推算,平時部署在日本本土的佔領軍需要23個師,總共80萬人的軍隊。從純軍事的角度來看,用80萬美國士兵來實施對日佔領恐怕在國內難以通過,因為美國人民肯定會要求自己的兒女早日回國團聚。於是,美國新總統杜魯門開始四處放話,希望與英、中、蘇等盟國共同佔領日本。同時,“白隊”加速制定佔領日本的計劃,打算通過設立各國佔領區來肢解日本。
在這項計劃中,除美國最親密的盟友英國以外,美國很想把中國也拉進佔領軍的行列中。在美國人眼裡,使用中國佔領軍有一個好處:日本把侵略戰爭辯解為是“黃種人反對白種帝國主義”,讓中國軍隊佔領日本的部分領土就可以回擊這種宣傳,弱化佔領日本行動的“種族色彩”。在確定盟國佔領區的劃分時,“白隊”考慮的是:日本主要大島本州的中心區域擁有發達的基礎設施,必須控制在美國手中;工業相當發達的九州島可交由英國軍隊佔領;屬於落後農業區的四國島安排中國軍隊駐紮;而蘇聯則在北海道和本州北部駐軍。
但這項計劃的實施有一個前提,即他國軍隊不能立即進駐日本,而是等美軍逐步撤出后再去接替。因此,美國人計劃在日本投降后的前三個月,在日本列島部署23個美軍師(80萬人),在隨後的9個月內,再允許盟國軍隊進駐日本列島,兵力分配為:美國8.3個師,共31.5萬人;英國5個師,16.5萬人;中國4個師,13萬人;蘇聯6個師,21萬人。在最後階段,各國佔領軍應將駐軍人數逐步減少大約一半:美國只在日本駐留4個師,英國2個師,中國2個師,蘇聯3個師。
1945年7月,中英美三國就日本投降與戰後處置提出具體方案。7月26日,盟國為促使日本儘早投降,以中英美三國政府元首的名義,發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其內容要點為:永遠根除日本徵服世界的權力與勢力,消滅軍國主義;為保證上述目標的實現,“經盟國指定,日本國土必須佔領”,直到宣言的各項目標達成,以及日本人民依據自由意志成立“一個和平及負責任的政府後,盟國佔領軍隊當即撤退。”該公告確認了各對日參戰國具有佔領日本的同等權力。
1945年7月31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接見盟軍中國戰區參謀長魏德邁和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時,美方告知日本在外交方面已有求和趨勢,日本將在幾周內投降,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正在計劃協調中美兩軍如何佔領日本本土各據點及機場的相關事宜。會談中,蔣介石向赫爾利坦承中國連空運部隊到大陸沿海都有問題,只能被動配合美國行動。
不過一天以後,國民政府軍令部參謀唐縱在呈報蔣介石的《日本投降后我方處置之意見》中仍主張在國軍內挑選適當成員,編成一軍隨盟軍登陸日本本土,為將來參加盟軍控制日本做準備。8月10日,國民政府獲悉日本已通過瑞士向美國轉達投降意願時,遂改為主動姿態,向美軍提出派遣中國空軍佔領日本的計劃,其編製包括兩個驅逐機(戰鬥機)大隊、一個中型轟炸機大隊、一個偵察機中隊、一個運輸機中隊,而所需經費和裝備則通過《中美租借法案》提供。兩案的提出顯見國民政府對進駐日本領土有高度興趣,但因後來魏德邁反對將中國軍隊派赴日本和朝鮮,遂無法實現。

駐日佔領軍


日本投降后,美國為避免盟軍最高統帥對日處置受到他國影響,1945年9月2日,由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法國、印度、荷蘭、紐西蘭、菲律賓、蘇聯、英國與美國代表在華盛頓組成“遠東委員會”。該會全體成員同意,軍事佔領為解除日本武裝與廢除軍備的第一任務,因此盟軍將對日本本島實施軍事佔領,各國佔領部隊由美國指派的最高統帥指揮。由於最高統帥具有決定實施投降條款、執行佔領及管制日本各項政策的一切權力,對日佔領的相關盟國即使不滿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決定,也不能提出任何建議案來制衡麥克阿瑟,形成美國獨佔日本的特殊現象。
但在盟國的壓力下,9月22日,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出台《美國對日本投降后的處置政策》,宣布:1、歡迎並期望盟國參與對日派遣佔領軍。2、各國部隊抵達日本后,必須接受盟軍最高統帥的調度指揮。3、各國政府必須負責自身部隊的補給和日常維持經費。美方還宣布了盟國佔領軍的規模,預計美軍為12個師,20萬人(含朝鮮半島的兩個師,3萬人),中英蘇三國各派一個師作為佔領軍。
1945年12月25日,美國國務院照會國民政府,希望中國能儘快派兵赴日參加佔領。在蔣介石的授權下,中國軍令部長徐永昌與魏德邁迅速擬定兩個方案:
甲案:民國34年(1945年)甲種編製軍,抽調一個完整師配以必要政務人員及特種兵約1.5萬人。
乙案:以步兵兩個團為基幹,配以政務人員及特種兵混合編組為一個支隊,約1萬人。
蔣介石最初批示選擇乙案,但后經與魏德邁討論后,又改以甲案實行,自此中國派兵赴日才真正為美國所接受。美國對於各國派兵佔領日本政策之所以會出現轉變,是因為參聯會評估認為美國已能掌控日本全局。
他國所謂的“佔領”只不過代行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職權,不影響美國的權威,同時又能幫美軍分擔防務。
在經歷第一次派空軍佔領日本提案失敗后,蔣介石對此次美國主動邀請表現頗為謹慎,先是要求相關部門只能發表派遣消息,但不宣布派遣數量及編製,同時對美國重申中國派兵有現實困難。他強調此次美國邀請中國派兵,必須幫助國民政府解決若干問題,否則“派遣不克實行,則(中國)在國際上即失去信用”。蔣介石所謂問題有二:1、中國無法承擔空運及海外駐兵的經費;2、適合代表中國執行佔領任務的部隊難以尋覓。
1946年3月13日,美國國務院通過魏德邁向國民政府建議:1、中國可以先選派少數先遣部隊赴日;2、推薦滯留在香港九龍的國民黨新一軍第38師為駐日佔領軍:3、相關消息由中方同意后,由美國務院公布。
國民政府接受了建議,先是在4月1日由陸軍中將朱世明率領駐日代表團第一批成員12名、軍人4名,以及遠東國際法庭法官梅汝璈抵達日本,另選派新一軍第38師為駐日佔領軍。
不過第38師後來被送到中國東北打內戰,國民政府軍令部遂在4月3日呈報蔣介石,改由駐越南北部的第53軍榮譽第2師作為駐日佔領軍,4月19日正式通知榮譽第2師前往越南海防待命集中並進行人員挑選,所有駐日佔領的軍人要求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小學以上文化,連以上軍官還要進行交誼舞培訓,同時還為其加強特種兵與後勤部隊單位,於4月底完成整編。之後,榮譽第2師從海防空運到上海,在那裡又與榮譽第1師合併為第67師,其編製為14500人,有步兵團3個、炮兵團1個、運輸團1個,此外還有戰車、工兵、通信等營各1個以及200名憲兵。
這些部隊向來被視為蔣介石的嫡系部隊,裝備精良,抗戰期間曾參加滇西戰役,攻克松山、騰衝等重鎮。該部隊代表中國佔領日本,也能顯示國民政府在對日處置上的積極態度,以實際作為反駁輿論認為其對日本軍事管制的消極誤解。
5月初,中國駐日佔領軍先遣人員、上校參謀廖季威同第67師師長戴堅等人從上海乘坐B-24轟炸機前往日本,同美軍商談中國駐軍地點問題。根據協商,中國佔領軍駐紮在日本愛知縣,必要時再擴大到三重縣和靜岡縣,第67師將隸屬美國第8集團軍第1軍指揮。在日期間,中方官員還視察了駐地,日本當地政府對中方官員侍應恭謹,為其介紹中國軍隊到來后所需的營房、倉庫、港口、車場以及遊樂場所等設施。
雖然美國主動邀請中國派兵,但明知國民政府無足夠財力維持海外大規模駐軍,故意不給中國提供相應的幫助。1946年4月,美國第8集團軍司令艾可伯格向陸軍部(前戰爭部)申訴,聲稱中國佔領軍依賴第8集團軍的補給系統是不明智的,應該讓中國自己的補給體系來維持運作。為此,國民政府駐日代表團團長朱世明幾次與美方交涉,並多次利用輿論對美施壓,但麥克阿瑟與艾可伯格不為所動,他們抱怨美國國務院對中國佔領軍的安排,已超越中國所能負擔的程度,駐日美軍只能給予有限、符合邏輯原則的支持。換言之,麥克阿瑟認為中國不必奢望美國慷慨解囊,必須自己尋求經費。
為解決經費與運輸的問題,1946年6月底,中國方面援引美國“租借法案”與美方談判,美國陸軍部才同意自1946年6月底至1949年6月底從美國援華經費中調撥中國駐日佔領軍所需裝備和補給。經過談判,7月20日,中國駐日代表團朱世明中將與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穆勒上將簽署了《中國駐日佔領軍備忘錄》,進一步確立中國駐日佔領軍有關運輸、地位、任務、權益,以及與各國佔領之間的互動關係。
麥克阿瑟原本估計中國軍隊將於1946年8月底到達日本,但蔣介石一手挑起的內戰卻打破了原來的計劃。1946年6月,國民政府急電在上海待命的第67師,令其迅速過江,進攻蘇魯豫解放區。正在日本苦等第67師的朱世明還被蒙在鼓裡,直到後來才知道情況,蔣介石向他保證:“國軍只要在魯南或江蘇泰興一得手,即可將第67師調回並按原計劃進駐日本”。
第67師到達蘇中后,歸第一綏靖區司令官湯恩伯(7月中旬由李默庵擔任)指揮,其部隊被分解到第65師和第69師。1946年7月6日,湯恩伯發布進攻黃橋、姜堰、海安的命令,華中野戰軍在粟裕和譚震林的指揮下,經過一個半月的戰鬥,一舉擊潰國民黨軍的進攻。其中,第67師在海安、如皋一帶遭華東野戰軍重創。8月28日,華中野戰軍致電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內容涉及第67師的傷亡情況。電報稱:我軍於26日在如皋西南地區殲滅第69師之99旅后,又於27日在上述地區殲滅由如皋來援之敵65師之187旅及79師一個團,第二次由如皋增援之一個團亦被殲一半。至此,原本用於對日軍事佔領的第67師就這樣覆滅在內戰的戰場上。

日本行為


在六十七師無法到達日本后,國民黨政府只好保留了先遣的駐日軍事代表團。中國駐日代表團機構有辦公廳,下設4個組、7個處,此外還有憲兵40人。代表團總部設在日本東京都,團長最初為朱世明。
中國駐日代表團雖然受制於美國,但他們還是感受到了在日本國土上作為戰勝國所受到的尊敬。據當時跟蹤駐日軍事代表團報道的重慶《東南日報》名記者趙浩生回憶,中國作為戰勝國之一,其駐日軍事代表團的工作人員在日本享有各種特權。當時的日本是一片廢墟瓦礫。日本人在盟軍佔領人員面前顯得低聲下氣,在街上一看到插著中、英、美、蘇四國旗幟的車輛就點頭哈腰,讓當時的中國人很揚眉吐氣。
可惜,中國軍隊沒有按計劃進駐日本,這使得中國對日本的管制缺乏威懾力和強制力,也使得後來中國試圖限制日本並要求其徹底反思戰爭罪行的願望沒有實現。

美國駐日軍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美國積極策劃單獨佔領日本,杜魯門正式批准了國務院人士提出的“對日佔領與軍政府”備忘錄,明確規定“不搞多國家的分區佔領”,“美國負有提供佔領軍的主要責任,佔領軍統帥及其屬下的主要司令官應是美國人”。同時,美國政府不和盟國進行任何協商,就準備自行任命代表盟國佔領日本的最高統帥。蘇聯獲悉該消息后,積極要求參加對日本的佔領和管制,並向美國大使建議,在佔領日本時,最高統帥可以包括2個人,由蘇、美將領華西列夫斯基和麥克阿瑟擔任,但遭到美方的拒絕。美方堅持駐日盟軍最高統帥由麥克阿瑟單獨擔任。
1945年8月13日,美國把發給日本政府的“總司令第一號”命令通知各盟國。其中規定,“日本、菲律賓以及朝鮮北緯38度以南,由美國太平洋陸軍部隊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受降”。斯大林基本上同意美方的要求。
8月28日,首批美國海軍陸戰隊在橫須賀登陸,接著15萬美軍佔領了日本全境,開始以盟國佔領軍的名義佔領日本。從8月30日到9月6日,麥克阿瑟所率領的美軍共46萬人陸續進駐日本,控制了各大都市和戰略要點。9月7日,成立了“盟軍最高統帥總司令部”,以美方為主體,除了設有參謀部外,還下設民政、民間情報、經濟科學、天然資源等9個局,全面控制了日本的內政。儘管成立了由11國組成的“遠東委員會”作為在盟軍最高統帥之上的決策機構,以及由4名代表組成的“盟國管制日本委員會”作為諮詢機構,但實際上一切事務都由“盟軍最高統帥總司令部”和麥克阿瑟來定。所謂盟國對日本的共同佔領,只不過是形式而已,實際上是美國單獨佔領和管制。
9月22日,美國在《佔領初期美國對日政策》中明確宣布:“美國佔領日本的最終目標是:(1)確保日本不再成為世界安全與和平的威脅。(2)最終建立一個和平與負責的政府,該政府應尊重其他國的權利,並應支持《聯合國憲章》的理想與原則中所顯示的美國目標。這表明維護美國的利益成了美國對日政策的最高標準。
1945年10月,美軍指揮部對日本各戰略要點實行了全面控制。整個國土被分成2個佔領區;九州、四國和本州南半部劃為美第6集團軍的佔領區,本州北半部和北海道由美第8集團軍佔領。10月2日,根據麥克阿瑟指示成立了最高司令部,在司令部里,除了建立純軍事部門(偵察處,作戰處)外,還設立了管轄日本生活各領域的10個處,如經濟科學處、外交處、自然資源處等。
為了更有效地控制日本,麥克阿瑟接受了日本政府的請求,取消了軍事管制,並通過日本天皇、政府進行對日間接統治,從而取得完全控制日本的主動權,以便把它限制在自己利益的範圍內。
1945年12月,莫斯科3國外長會議決定在華盛頓設立由蘇、英、美、中、法、荷、加、澳、新、印、菲11國(后緬甸和巴基斯坦加入)代表組成的遠東委員會,作為制定佔領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在東京設立由美、蘇、中、英4國代表組成的盟國管制日本委員會。但前者的決定必須通過美國政府向盟軍總司令部發布指令,後者是盟軍總司令的諮詢機關,都不能限制美國對日本的單獨統治。
1945年8月~1947年底,美國對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徹底消除日本成為美國威脅的可能性。同時,也由於亞洲各國人民和日本人民要求剷除軍國主義、實現民主主義的強烈願望,美國解散了日本的軍隊及軍事機構,對日本政府亦接連發出解散財閥、農地改革、制定日本國憲法等非軍事化、民主化指令,以瓦解軍國主義體制。
美國對日本的佔領和管制初期,實行了一系列以限制日本為主的非軍事化和民主化措施,這對當時的日本軍國主義來說是個很大的打擊,其進步意義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也不難看出,在這其中充滿了美國自身利益的因素,從這段歷史來看,同無條件投降的納粹德國相比,日本的所謂“無條件投降”是不徹底的,是有所保留的。德國被四大同盟國分區實行軍事佔領,盟國管制委員會行使德政府職能,納粹制度被徹底剷除。而日本在接受《波茨坦公告》后的“無條件投降”中,只是日本軍隊無條件投降,它同德國的投降至少有三點不同。
第一,日本投降后,主權天皇制轉變為象徵天皇制,但日本政治結構中的核心部分卻被保存下來。天皇制的保留,成為美國結束戰爭並佔領日本及日本統治集團重建日本的政治基礎,它對戰後日本保守政治體制的形成有著密切關係。
第二,日本投降后,日本政府成為美國佔領軍的政策執行機構,作為統治國家的機器繼續運轉,因而沒有受到實質的改變。
第三,投降后的日本是由美國實行單獨佔領,而不是像德國那樣由四國分區佔領,這就使美國有條件按照美國的意願來重建日本。
造成上述差異的原因,主要是兩個方面。首先,在歐洲戰場上,蘇聯是正面抗擊德國法西斯的主要力量,美、英對德戰爭中同蘇聯結為同盟,因此,在解決戰後德國問題上美國不可能置蘇聯於不顧獨斷專行,蘇聯在德國投降及處理戰後德國問題上具有無可抗拒的影響力。而在亞洲太平洋戰場,美國和中國是抗擊日本帝國主義的主要國家,當時中國蔣介石政權在外交上全面依賴美國,所以,在亞洲,美國實際上壟斷著對日本的處理權。
其次,戰敗前的日本同投降前的德國在軍事實力上有很大不同。德國在無條件投降前夕,國土被盟軍佔領,軍事上已沒有討價還價的籌碼。日本戰敗前,本土尚未遭到地面攻擊,在海外尚存有一百餘萬軍隊。日本手中還保有一定的軍事實力。因此,美國方面希望促使日本儘快投降,以減少美軍損失。為日本投降后保留並充分利用天皇埋下了“伏筆”。
應該說,美國對日本的佔領和管制從一開始就具有兩重性,在打擊限制的同時,也隱藏著有朝一日日本將為美國所利用,成為美國工具的用意。1948年~1950年6月25日,隨著美國在全球推行“冷戰”政策和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迅速發展,美國轉而希望日本成為遠東的“穩定”因素,成為美國的“遠東工廠”和“反共堡壘”。因此,美國加強了對日援助,加緊鎮壓和分裂日本的工農運動,解除對軍國主義者的整肅,並在日本強制實行“穩定經濟九原則”,把對日政策的重點移到重建日本經濟上來。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后,美國加速變日本為侵朝戰爭的基地。7月8日,命令日本政府新建7.5萬人的警察預備隊。同時,加緊進行對日本單獨媾和的活動。1951年9月8日,美、英、法等國與日本簽訂片面的舊金山對日和約。同日,美國、日本又締結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美國結束對日佔領,但條約規定美軍繼續留駐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