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政府機關

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2018年大慶市機構改革新成立的單位。

歷史沿革


2018年12月,《大慶市機構改革方案》獲批,組建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掛市政務服務局牌子。

現任領導


任柏生:主持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全面工作。
張海軍:主持市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管理等方面工作。
王大鵬:負責企業投訴受理辦理、營商環境監督、投資項目促進等方面工作。
分管監督科(市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投訴科)、投資項目促進監督科、投訴服務科、投資項目服務科。
於雪梅: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機關黨總支、辦公室、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科、信用信息服務科。
張鐵楠:負責政策法規、考核評價指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科(“放管服”改革協調科與其合署辦公)、考核評價指導科。
夏國安:協助局長推進重要專項工作。
張明春:負責縣(區)政務巡查、窗口服務考評等工作。
分管政務服務培訓科、服務評價科,協管政務服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


依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慶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68號)和大慶市委辦公室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暫行)的通知》(慶辦字[2019]73號)文件,制定本目錄。
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規劃以及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規範、指導、監督“流程再造”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綜合協調工作。
(五)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建設管理全市“網際網路+監管”系統。
(六)負責統籌組織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市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縣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市“誠信大慶”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統籌組織推進全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對中省直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政務服務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指導督導各縣(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受理、調查、承辦、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問題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九)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后,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在投資服務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對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協調和簽約工作。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兩部門應建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共享機制。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后,市商務局應向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通報招商項目信息,市營商環建設監督局應向市商務局通報投資項目促進情況信息。
2.在政務大數據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市、縣區、鄉鎮和街道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及辦事網點建設及管理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政務服務大數據的互聯互通和融合共享,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市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建立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政務服務大數據互通共享的協調配合機制,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提出在線平台的建設和政務服務大數據互通共享的需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按需求組織規劃和建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信息、幹部人事、機構編製、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審計、勞動工資、資產管理等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4354室。
(二)政策法規科(“放管服”改革協調科與其合署辦公)。起草有關營商環境方面的市政府規範性文件。承擔全市營商環境建設規劃和計劃的擬定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投訴舉報案件處理結果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4366室。
(三)政務服務管理科(政務大數據服務科與其合署辦公)。制定全市政務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對政務服務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指導督導各縣(區)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負責建設管理“網際網路+監管”系統,歸集、分析、管理全市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管理規範工作,組織建立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並進行動態管理。負責政務服務事項“流程再造”的規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前樓A302室。
(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科。負責擬訂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度規範,推進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各縣區和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市“誠信大慶”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4348室。
(五)監督科(投訴受理科與其合署辦公,投訴受理科加掛市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牌子)。負責查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案件。負責組織對全市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建議。受理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和複查申請,涉及監察、司法等有關機關受理的案件按責轉交。提供涉及營商環境的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投訴舉報數據資料的統計分析和檔案管理。指導監督下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投訴舉報案件受理等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1107室。
(六)投資項目促進監督科。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推動建立服務保障工作機制,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服務保障職責情況。組織指導、監督、規範下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的招商引資項目督辦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4344室。
(七)考核評價指導科。承擔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監測等工作,推進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提出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建議。指導各縣區營商環境評價考核評價工作。辦公地址:市政府後樓4336室。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