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密頓抑鬱量表
用於抑鬱癥狀評定的表格
漢密頓抑鬱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是由Hamilton於1960年編製,是臨床上評定抑鬱狀態時應用得最為普遍的量表。本量表有17項、21項和24項等3種版本。這項量表由經過培訓的兩名評定者對患者進行HAMD聯合檢查,一般採用交談與觀察的方式,檢查結束后,兩名評定者分別獨立評分;在治療前後進行評分,可以評價病情的嚴重程度及治療效果。
漢密頓抑鬱量臨床具良,評嚴訓練,
漢密頓抑鬱量較反映疾病嚴程。
漢密頓抑鬱量臨床。評約需~鍾。取決患病嚴程及合況,患嚴阻滯,則需。
然而,本量表對於抑鬱症與焦慮症,卻不能較好地進行鑒別,因為兩者的總分都有類似的增高。
漢密頓抑鬱量表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文化程度:
住院號:門診號:
項目 | 評分標準 | 無 | 輕度 | 分數 中度 | 重度 | 極重度 | |
1 | 抑鬱情緒 | 0.未出現 1.只在問到時才訴述; 2.在訪談中自發地描述 3.不用言語也可以從表情,姿勢,聲音或欲哭中流露出這種情緒 4.病人的自發言語和非語言表達(表情,動作)幾乎完全表現為這種情緒 | 1 | 2 | 3 | 4 | |
2 | 有罪感 | 0.未出現 1.責備自己,感到自己已連累他人 2.認為自己犯了罪,或反覆思考以往的過失和錯誤3.認為疾病是對自己錯誤的懲罰,或有罪惡妄想 4.罪惡妄想伴有指責或威脅性幻想 | 1 | 2 | 3 | 4 | |
3 | 自殺 | 0.未出現 1.覺得活著沒有意義 2.希望自己已經死去,或常想與死亡有關的事。 3.消極觀念(自殺念頭) 4.有嚴重自殺行為 | 1 | 2 | 3 | 4 | |
4 | 入睡困難 | 0.入睡無困難 1.主訴入睡困難,上床半小時后仍不能入睡(要注意平時病人入睡的時間) 2.主訴每晚均有入睡困難 | 1 | 2 | |||
5 | 睡眠不深 | 0.未出現 1.睡眠淺多惡夢 2.半夜(晚12點鐘以前)曾醒來(不包括上廁所) | 1 | 2 | |||
6 | 早醒 | 0.未出現 1.有早醒,比平時早醒1小時,但能重新入睡 2.早醒后無法重新入睡 | 1 | 2 | |||
7 | 工作和 興趣 | 0.未出現 1.提問時才訴說 2.自發地直接或間接表達對活動、工作或學習失去興趣,如感到沒精打彩,猶豫不決,不能堅持或需強迫自己去工作或勞動 3.病室勞動或娛樂不滿3小時 4.因疾病而停止工作,住院病者不參加任何活動或者沒有他人幫助便不能完成病室日常事務 | 1 | 2 | 3 | 4 | |
8 | 遲緩 | 0.思維和語言正常 1.精神檢查中發現輕度遲緩 2.精神檢查中發現明顯遲緩 3.精神檢查進行困難 4.完全不能回答問題(木僵) | 1 | 2 | 3 | 4 | |
9 | 激越 | 0.未出現異常 1.檢查時有些心神不定 2.明顯心神不定或小動作多 3.不能靜坐,檢查中曾起立 4.搓手、咬手指、頭髮、咬嘴唇 | 1 | 2 | 3 | 4 | |
10 | 精神焦慮 | 0.無異常 1.問及時訴說 2.自發地表達 3.表情和言談流露出明顯憂慮 4.明顯驚恐 | 1 | 2 | 3 | 4 | |
11 | 軀體性 焦慮 | 0.未出現 1.輕度 2.中度,有肯定的上述癥狀 3.重度,上述癥狀嚴重,影響生活或需要處理 4.嚴重影響生活和活動 | 1 | 2 | 3 | 4 | |
12 | 胃腸道 癥狀 | 0.未出現 1.食慾減退,但不需他人鼓勵便自行進食 2.進食需他人催促或請求和需要應用瀉藥或助消化葯 | 1 | 2 | |||
13 | 全身癥狀 | 0.未出現 1.四肢,背部或頸部沉重感,背痛、頭痛、肌肉疼痛、全身乏力或疲倦 2.癥狀明顯 | 1 | 2 | |||
14 | 性癥狀 | 指性慾減退、月經紊亂等。 0.無異常 1.輕度 2.重度 不能肯定,或該項對被評者不適合(不計入總分) | 1 | 2 | |||
15 | 疑病 | 0.未出現 1、對身體過分關註: 2、反覆考慮健康問題; 3、有疑病妄想,並常因疑病而去就診 4、伴幻覺的疑病妄想。 | 1 | 2 | 3 | 4 | |
16 | 體重減輕 | 按A或B評定 A、按病史評定; 0.不減輕 1患者述可能有體重減輕 2肯定體重減輕 B、按體重記錄評定: 0.一周內體重減輕1斤以內 1一周內體重減輕超過0.5kg 2一周內體重減輕超過1kg | 1 | 2 | |||
17 | 自知力 | 0.知道自己有病,表現為憂鬱 1.知道自己有病,但歸咎伙食太差、環境問題、工作過忙、病毒感染或需要休息 2.完全否認有病 | 1 | 2 | 3 | 4 | |
總分 |
總分<7分:正常;總分在7~17分:可能有抑鬱症;總分在17~24分:肯定有抑鬱症;
總分>24分:嚴重抑鬱症
臨床診斷:
評分人員:
評分日期:
1.適用於具有抑鬱癥狀的成年病人。
2.應由經過培訓的兩名評定者對患者進行HAMD聯合檢查。
3.一般採用交談與觀察的方式,檢查結束后,兩名評定者分別獨立評分。
4.評定的時間範圍:入組時,評定當時或入組前一周的情況,治療后2~6周,以同樣方式,對入組患者再次評定,比較治療前後癥狀和病情的變化。
5.HAMD中,第8、9及11項,依據對患者的觀察進行評定;其餘各項則根據患者自己的口頭敘述評分;其中第1項需兩者兼顧。另外,第7和22項,尚需向患者家屬或病房工作人員收集資料;而第16項是根據體重記錄,也可依據病人主訴及其家屬或病房工作人員所提供的資料評定。
6.有的版本僅21項,即比24項量表少第22~24項,其中第7項有的按0~2分3級記分法,現採用0~4分5級記分法。還有的版本僅17項,即無第18~24項。
1.總分:能較好地反映病情嚴重程度的指標,即病情越輕,總分越低;病情愈重,總分愈高。總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一般資料。在具體研究中,應把量表總分作為一項入組標準,全國14個協作單位提供,確診為抑鬱症住院患者115例。HAMD總分(17項版本)為28.45士7.16,表明研究對象為一組病情程度偏重的抑鬱症,這樣就便於研究結果的類比和重複。
2.總分變化評估病情演變:上述115例抑鬱症患者的抑鬱癥狀,經治療4周后,對患者再次評定,HAMD總分(17項版本)下降至12.68±8.75,顯示病情的顯著進步,這一結果與臨床經驗和印象相吻合。
漢密頓抑鬱量表
3.因子分:HAMD可歸納為7類因子結構:(1)焦慮/軀體化:由精神性焦慮,軀體性焦慮,胃腸道癥狀,疑病和自知力等5項組成;(2)體重:即體重減輕一項;(3)認識障礙:由自罪感,自殺,激越,人格解體和現實解體,偏執癥狀,和強迫癥狀等6項組成;(4)日夜變化:僅日夜變化一項;(5)阻滯:由抑鬱情緒,工作和興趣,阻滯和性癥狀等4項組成;(6)睡眠障礙:由入睡困難,睡眠不深和早醒等3項組成;(7)絕望感:由能力減退感,絕望感和自卑感等3項組成。這樣更為簡捷清晰地反映病人的實際特點。
通過因子分析,不僅可以具體反映病人的精神病理學特點,也可反映靶癥狀群的臨床結果。
4.按照Davis
JM的劃界分,總分超過35分,可能為嚴重抑鬱;超過20分,可能是輕或中等度的抑鬱;如小於8分,病人就沒有抑鬱癥狀。一般的劃界分,HAMD17項分別為24分、17分和7分。
1.應用信度:評定者經嚴格訓練后,可取得相當高的一致性。Hamilton本人報告,對70例抑鬱病人的評定結果,評定員間的信度為0.90。全國14個協作單位,各協作組聯合檢查,兩評定員間的一致性相當好,其總分評定的信度係數r為0.88~0.99,P值均小於0.01。
2.效度:HAMD總分能較好地反映疾病嚴重程度。國外報道,與GAS的相關,r為0.84以上。國內資料報道,對抑鬱症的評定,在反映臨床癥狀嚴重程度的經驗真實性係數為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