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脫鹽協會
中國脫鹽協會
中國脫鹽協會(CDA)是國際脫鹽協會(IDA)在中國的分會,也是IDA的重要組成部分。協會由中國脫鹽及水處理行業的專家、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一切愛護水資源的志願者等傑出人士自願參加國際脫鹽協會成為其會員並組成中國分部。CDA於2005年開始籌備並以中國脫鹽協會(籌)的名義開展工作,2011年5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受中國水利企業協會的領導及水利部有關司局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宗旨是為國家脫鹽事業、政府有關部門和脫鹽行業的會員單位服務;積極發揮政府和企業間橋樑紐帶作用;堅持“服務、研究、交流、提高”的方針;促進行業的發展和自律;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為緩解國家水資源的供需矛盾,實現水資源的開源節流,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保護環境而開展工作。
主要專業範圍包括海水與苦鹹水淡化、工業和生活污水處理和再利用、雨洪水的收集和處理、工業用水與飲用水的凈化處理、國家水安全等領域,所涉及的技術領域涵蓋各種水處理技術、水質科學、環境科學與技術以及相關的能源技術等。
(一)圍繞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中心工作,踐行科學發展觀,根據社會對水資源的需求和民生水利的需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促進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技術的應用與發展的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當好各級領導的參謀。
(二)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產業規劃、教育培訓、項目諮詢、戰略研究、技術論證及法律事務等服務。
(三)做好信息服務工作,收集、整理行業信息,建立網站,積極為各級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會員提供快捷、有效、實用的信息和資訊。
(四)組織開展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出版專業刊物和行業與技術的調查報告,參與國家行政部門賦予的評獎活動,推動我國脫鹽行業技術進步。
(五)承擔國家有關部門委託辦理的專項任務,參與制定行規、標準、規劃等技術性工作。
(六)開展行業自律,維護行業和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1.單位會員條件
(1)擁護本會章程;
(2)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3)單位具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願意參加本會活動並為本會活動做出貢獻的水利及相關領域的學術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
2.單位會員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3)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獲取本會學術會議信息、會刊等資料;
(5)免費獲得國際脫鹽協會網站上的會議資料;
(6)免費得到會員目錄;
(7)免費獲得每年國際脫鹽協會的新聞刊物;
(8)免費為會員單位在網站上刊登會員簡介;
(9)免費為會員單位在年度報告上刊登公司信息和簡介;
(10)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3.單位會員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宣傳本會的宗旨和作用,關心本會的建設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