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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強
甘肅省張掖中學教師
呂國強,男,1957年8月生。先後獲得上海復旦大學分校法學學士學位,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碩士學位,是任哈佛大學、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馬普國際知識產權研究所高級訪問學者,上海交通大學和復旦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呂國強先後任上海市高級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審判實踐》雜誌副主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高院審委會委員。現任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副院長、審
委會委員;自2004年兼任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兼職教授。
呂國強教授從80年代中期開始從事知識產權的審判工作,率先在全國範圍內嘗試了侵權案件適用“法定賠償”和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審理刑、民、行政案件的模式。研究領域與方向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法、民法、民訴法、司法制度等。曾在《中國法學》等雜誌上發表論文40餘篇,在美國、香港等雜誌上發表英文論文若干篇。
張掖中學教師呂國強
曾在《甘肅教育》、《西北師範大學學報》、《張掖師專學報》、《張掖日報》、《張掖教研》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十幾篇,曾擔任甘肅省中等專業學校選修教材《法律常識》副主編。2003年4月參加編寫的著作《走向基層——理論對話30題》已由甘肅人民出版社出版;2007年8月參加編審的有中共張掖市紀委、張掖市教育局主編的《校園廉潔教育讀本》(下冊)已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曾在1991-1992學年度張掖地區第一屆高中優質課評選活動中榮獲政治學科一等獎;1998年10月《改革中學思想政治課堂教學模式實驗研究》榮獲甘肅省第二屆基礎教育教學、科研優秀成果二等獎。
1996年10月被張掖地區行署確定為“跨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2000年8月被省教育廳確立為首批中小學省級骨幹教師和省級學術學科帶頭人;2001年8月被張掖地委確定為市管拔尖人才;2001年9月被張掖地委、行署表彰為全區“十佳青年教師”;2006年9月市委市政府評為2001-2005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
2016年,免去呂國強同志張掖中學副校長、黨委委員職務(保留職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