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歐
張景歐
張景歐,(1897-1952),植物檢疫專家。我國植物檢疫事業的先驅,他創辦了我國第一個植物檢疫機構;參預製訂我國早期的植物檢疫法規;探索檢疫技術;培養了一代檢疫人才。為我國植物檢疫事業的創建與開拓作出了貢獻。
1897年3月3日 出生於今江蘇省金壇市。
1912—1916年 在江蘇省蘇州農校求學。
1916—1920年 在南京金陵大學求學。
1922—1927年 東南大學教授兼江蘇省昆蟲局技師,教昆蟲學,指導治蝗工作。
1927—1929年 中央大學教授,教昆蟲學。
1929-1930年 農礦部技正,籌建廣州農產物檢查所,主持植物病蟲害檢驗。
1930一1931年 中山大學教授兼廣東省昆蟲研究所所長,教昆蟲學,主持昆蟲研究所工作。
1932—1937年 上海商品檢驗局技正,籌備並實施植物病蟲害檢驗。
1937—1945年 浙江省農業改進所技正,組織研究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
1945-1947年 上海商品檢驗局植物病蟲害檢驗處主任,主持植物病蟲害檢驗。
1950-1951年 在農業部負責全國病蟲害防治工作。
1951—1952年 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教昆蟲學。
1 張景歐.蝗患.中國科學社,1923.
2 張景歐.中國蝗蟲志.China journal of Arts and Sciences,1924.
3 張景歐.昆蟲進化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
4 張景歐.蠶桑害蟲學.上海黎明書局,1934.
5 張景歐.植物病蟲害檢驗.上海商品檢驗局業務報告,1934.
6 張景歐.各國對於中國植物進口檢驗手續及禁止種類.上海國際貿易導報1933,V(6):51—98.(8):45—91;1934,Ⅵ(1):297—315,(4):41—58.
7 張景歐.稻作害蟲學(大學叢書).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
張景歐:中國植檢拓路人
昆蟲學家張景歐先生逝世
張景歐,字海珊,1897年3月3日出生於江蘇省金壇縣。從小深感以農立國的中國,振興農業實為強國之本。因此,1912年考取江蘇省蘇州農校,投身農業事業。1916年畢業后,求學於金陵大學農科。1920年赴美,在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深造,於1922年獲昆蟲學碩士學位。是中國早期昆蟲學者之一。同年回國擔任東南大學教授兼江蘇省昆蟲局技師,指導江南地區治蝗工作。他在美國求學期間,了解美國歷史上的幾次重大病蟲災害,很多是由於國外病蟲害傳入引起的:如從英國傳入的馬鈴薯癌腫病,從日本傳入的甲蟲等,都給美國農業生產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樣,如美國的葡萄根瘤蚜傳入歐洲,也給法國造成了嚴重災害。為此,美國農業部於1912年頒布了國家檢疫法令,以防止植物病蟲害的國際傳播。張景歐回國后,目睹國內作物病蟲猖厥,產量歉收,深感植物檢疫工作之必要。他認為,對進出口植物實施病蟲害的檢驗,既防止國外病蟲害的傳入,以保國家農業生產,又可防止國內病蟲傳出,免遭國際傳播。1929年他受國民政府農礦部委託到廣州籌建農產物檢查所,這是中國第一個植物檢疫機構。1932年應鄒秉文、蔡無忌之邀到上海商品檢驗局籌辦植物病蟲害檢驗處。在此期間,他結合檢疫工作,草擬了許多法規、規程等文件,報國民政府實業部公布施行。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商檢局撤銷,張景歐調浙江省農業改進所工作,組織研究植物病蟲害防治。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上海商檢局恢復,他又回局繼續主持植物檢疫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人民政府農業部請他來京負責全國病蟲害防治工作。后因病回上海並在復旦大學任教。1952年病逝於上海。
張景歐為了中國的植物檢疫事業,曾多次出國考察,學習國外經驗,並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檢疫法規,實施植物病蟲害檢驗規程,開創了中國植物檢疫事業。
中國素為農產品出口國。20世紀初葉,已有大量農產品出口。但由於缺乏植物檢疫制度,沒有按國際要求設置植物檢疫機關,簽發植物檢疫證書,屢遭國外拒絕進口。甚至以有病蟲害感染為由,大宗出口農產品遭致燒毀或退回,或被罰處以巨額消毒費用。1928年,張景歐全面了解當時農產物進出口情況和國外對我出口農產物的檢疫要求,以及向國外引種必須實施口岸檢疫的意見,擬具設置農產物檢查所的具體建議,取得了農礦部的採納與支持。乃於1928年12月頒發“農產物檢查條例”,並聘請張景歐為農礦部技正,派赴廣州籌建廣州農產物檢查所。
於1929年秋,張景歐辭去中央大學教授職務,冒著酷暑,自籌路費赴日本、朝鮮等地考察植物檢疫工作。回國後去東北和河北、湖南出口農產品的主要產地調查了解病蟲害情況,旋即去廣州籌辦農產物檢查所,並根據“農產物檢查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研究擬訂了《農產物檢查所檢驗病蟲害暫行辦法》,報農礦部審查,於1930年4月獲准公布施行。
《暫行辦法》規定:凡進出口的牲畜、肉類、毛革、水產品、蠶種、蜜蜂、糧食、果品、花卉、苗木、種子、藥用植物、木材、棉花、煙葉等應施行病蟲害檢驗;貨主應在進出口前向農產物檢查所申報檢驗,經檢查所檢驗合格,取具合格證書後方能進出口。如經檢查認為有病菌害蟲感染者,必經令其運往指定地點連同包裝施行熏蒸消毒或退回、燒棄,所有損失由貨主自行負擔。輸入病菌、害蟲標本作科學研究者必須先向農礦部領取許可證,抵達口岸時,經農產物檢查所查核無訛後方能進口。這是中國有關植物檢疫的第一個專業法規,其中關於植物方面的有關規定,與1914年羅馬萬國農會制定通過的《國際植物病理公約》最後文本(Actefinaldela Conférence Internationalede photopathologie)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是符合英、美各國對中國出口農產物的檢疫要求的。(萬國農會討論通過的《國際植物病理公約》最後文本,詳載1921年1月農商公報(87):59—76。)
廣州農產物檢查所創立后不久,由於西南政局變換,人事更替,張景歐被迫辭職去中山大學任教。植物病蟲害檢驗隨即停辦。
1935年,張景歐於開辦上海檢驗局植物病蟲害檢驗處后,再次去廣州恢復植物病蟲害檢驗處,並推薦中山大學教授張巨伯兼任檢驗處主任。
1932年,張景歐接受鄒秉文、蔡無忌的邀請進上海商品檢驗局籌辦植物病蟲害檢驗。依據國民政府《商品檢驗法》擬訂《實業部商品檢驗局植物病蟲害檢驗施行細則》,並呈報實業部審批。1934年,他以私人名義再次赴菲律賓、台灣(當時被日本佔領)作非正式考察。其後,對中國國植物病蟲害檢驗範圍、檢驗程序以及檢驗中的監督管理均作了明確的具體規定,於1934年10月經實業部批准公布施行。
張景歐在等待批准公布《植物病蟲害檢驗施行細則》期間,延聘人員、購置儀器,於1935年4月20日成立植物病蟲害檢驗處,正式實施植物病蟲害檢驗。此後,凡是在上海港進出口的植物和植物產品都要先經上海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出具檢疫證書方能出口。
上海商品檢驗局植物病蟲害檢驗處是中國第一個植物檢疫專業機構,在張景歐的主持下,設有四個實驗室,分別執行各項檢驗任務和有關的試驗研究工作:
2.園藝害蟲實驗室。在張景歐直接指導下負責園藝害蟲的鑒定與研究;
3.稻穀害蟲實驗室。負責儲藏害蟲的鑒定與研究;
4.熏蒸消毒實驗室。在費鴻年教授(現廣東南海水產研究所研究員)指導下負責除蟲滅菌的試驗研究。
后又在上海郊區江灣路設置養蟲室和熏蒸室,分別作害蟲生活史觀察以及熏蒸除蟲工作。
張景歐潛心研究檢疫技術,於1934年撰寫了《植物病蟲害檢驗》(1934年實業部上海商品檢驗局業務報告第二輯),從昆蟲地理學的範疇說明了植物病蟲害的分佈地區及其與人為的傳播關係,表列了在中國還沒有發現或已有發生但分佈不廣的植物病蟲害2095種,其中蟲害1250種,病害845種;詳細闡明了植物檢疫的重要意義;提出了檢疫立法的原則;規定了病蟲害檢驗的科學方法;擬具了適合中國國情的植物病蟲害檢驗施行細則;提出了有關的檢驗程序、單證表式和對於感染病菌植物的處理意見。《植物病蟲害檢驗》的出版,為創建中國植物檢疫事業提供了理論根據和各項基本要求。
此外,張景歐搜集並分析研究了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植物檢疫法規,撰寫了《各國對於中國植物進口檢驗手續及禁止種類》(國際貿易導報,1933,Ⅴ(6),57—98,(8)45—91;1934,Ⅵ(1)297—315,(4)41—58;指出了各有關國家根據各自國家主要作物病蟲害情況作出的相應規定,如對於某些植物或其部分禁止進口或規定條件進口,有的要事先申領許可證,到口岸時實施檢驗和處理,符合條件的始能進口。他還指導貿易部門須按檢疫要求備貨,辦理進出口貿易;檢驗人員則據以檢驗出證。
張景歐對年輕後學愛護備至、熱心幫助。植物病蟲害檢驗處成立初期,上海商檢局素無職工宿舍,他不避艱辛,借巨款租房(當時上海租房要巨額頂費),給初進局的大學畢業青年和練習生作集體宿舍,並僱工自辦食堂,他自己親自組織管理。鼓勵年輕人上夜校進修外語,指導他們如何獨立思考,進行科學探索,譯編國外有關病蟲害資料,從事科學實驗,撰寫研究論文。在短短的三年中,植物病蟲害檢驗處發表的論著就有:《國外重要果樹》、《美國的植物檢疫法規》、《綠豆象蟲生長與溫濕度之關係》、《苦丁茶蛀蟲之形態習性的初步觀察》、《進出口植物檢驗所發現的重要病害》、《上海稻穀害蟲發生狀況的調查》、《日本食糧乾燥裝置調查報》、《試辦黃岩柑桔分級包裝報告書》等多種,曾在1935—1937年的中國國際貿易導報上公開發表,並以上海商品檢驗局的特種報告發行。
海珊先生的最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