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又稱不兌現本位制和不兌現的紙幣流通制度。是一種不能兌現黃金、取消黃金保證、憑藉國家信用、通過信用渠道發行和流通的貨幣制度。在這種貨幣制度下,由於黃金被排除在國內流通之外,因此就失去了自發調節貨幣流通的作用,如計劃不周,貨幣會因發行過多而貶值,進而導致通貨膨脹。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各國實行的貨幣制度,其特點是:(1)流通中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和銀行存款構成,他們都體現某種信用關係。(2)現實中的貨幣都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投入到流通中去。與金屬貨幣通過自由鑄造進入流通已有本質區別。(3)國家對信用貨幣的管理調控成為經濟正常發展的必要條件,這種調控主要由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來實現。
(1)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一般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並由國家法律賦予無限清償的能力。
(2)貨幣不與任何金屬保持等價關係,也不能兌換黃金,貨幣發行一般不以金銀為保證,也不受金銀的數量控制。
(3)貨幣是通過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領域,貨幣流通是通過銀行的信用活動進行調節,而不像金屬貨幣制度下,由金屬貨幣進行自發地調節。銀行信用擴張,意味著貨幣流通量增加,銀行信用緊縮,意味著貨幣流通的減少。
(4)當國家通過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貨幣超過了貨幣需要量,就會引起通貨膨脹,這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流通所特有的經濟現象。
(5)流通中的貨幣不僅指現鈔,銀行活期存款也是通貨。
(1)紙幣發行不受黃金供給的限制,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調整貨幣供應量。
(2)紙幣是用紙作為貨幣材料,紙的價值含量很低,即使有了磨損,也不會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
(3)紙幣還具有易於攜帶、保管、支付準確等好處。這些都是金屬貨幣所不及的
(1)金屬貨幣本位制本身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
金屬貨幣制度,特別是金單本位制,雖然具有穩定性的優點,但是其缺陷也是致命的。
第一,金屬貨幣制度需要足夠的貴金屬作為貨幣發行準備和貨幣流通基礎。隨著經濟的發展,貴金屬貯藏量和產量的有限性與商品生產和流通規模不斷擴大的矛盾日益尖銳。儘管,實行部分準備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這一矛盾,但不能從根本上消除這一矛盾。人類社會的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規模遠遠大於貴金屬的存量總和。社會經濟發展在客觀上要求有一種不受自然資源限制,並可以調節其數量的靈活而又有彈性的貨幣供給制度。金本位制度下貨幣需求卻受到黃金開採能力的限制,紙幣因其材料來源充足而成為人們選擇的對象。
第二,在金屬貨幣制度下,一國經濟受國外影響太大。在金銀可以自由輸出、輸入的時候,各國經濟密切相關。在實行金匯兌本位制時,各國為了維持匯率穩定,必須被迫調整其國內的經濟政策和經濟目標。這些不利於一國實行獨立的經濟政策。這也是各國放棄金屬貨幣制度的重要原因。同時,由於資本主義政治經濟發展極度不平衡,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衝擊下,黃金分配極度不平衡,多數集中在美國,多數國家黃金不足,使其難以維持黃金對內的自由鑄造、向上熔化以滿足流通的需要,也難以維持黃金的向上輸出入,從而保證固定匯率制度。
(2)黃金本身是社會財富,由其充當一般等價物,流通費用高,是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以紙幣作為貨幣材料,紙的價值很低,即使磨損,造成社會財富的浪費也不多,而且更便於攜帶、保管等。這些,都是金屬貨幣所不及的。
當然,紙幣與存款貨幣和電子貨幣相比,在支付速度、交易成本方面也處於劣勢。所以紙幣也將終究被淘汰
不兌現信用貨幣突破了貨幣商品形態對經濟發展的制約,提供了一個政府調控經濟的手段,所以說是貨幣發展歷程中的重大飛躍,正如有人所言:“在英國,1931年是貨幣史的界標,因為它不僅標誌著在和平時期撤銷可兌換,而且幾乎可以肯定地看到可兌換鈔票的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