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衝存貨

緩衝存貨

緩衝存貨(Buffer Stock),就是由該商品協定的執行機構按最高限價最低限價的規定,運用其成員國提供的實物和資金,干預市場和穩定價格。

正文


緩衝存貨的辦法是在最高限價和最低限價之間劃成三檔,即高檔、中檔、低檔。當市場價格漲到高檔時,拋售緩衝存貨的實物以維持價格在最高限價之下;在中檔時,不動用緩衝存貨;在低檔時,利用緩衝存貨的現金在市場上收購,把價格保持在最低限價以上。
緩衝存貨的作用是用來用來避免在預料中的需求攀升或在各生產階段之間發生失衡而持有。高於平均需求所要求的存貨數量便可被稱為緩衝存貨。高水準的緩衝存貨量可以讓公司在面對需求出現預期外暴增情況的時候,還能繼續滿足客戶需求。不過,過量的緩衝存貨也可能產生高維護成本。由於各行各業的情況與需求有很大的差異性,因此也沒有一個通用的規則可以用來斷定何謂過多的緩衝存貨。可是有一個頗為適當的分析方法,那就是將公司的緩衝存貨拿來跟其所在行業的歷史需形態態作比較。

緩衝存貨的利用


第一、確定商品的最高限價、中間價、最低限價;
第二、當市場價格漲到最高限價時,拋售實物使市場價格格維持在最高限價以下;
第三、當市場價格跌到最低限價時,用現金在市場上購買,使價格保持在最低限價以上。
如:天然橡膠的價格
最高價――――――――――→ 拋售存貨
中間價――――――――――→ 不動用緩衝存貨
最低價――――――――――→收購是利用購
利用緩衝存貨穩定物價的條件:要有大量的資金和存貨。
採用緩衝存貨規定的有:國際錫協定、國際天然橡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