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司法局
政府機關
通州區司法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等任務。局機關內設7個科室,下轄19個司法所,26個法律服務所,4個律師事務所,1個公證處。
近年來,通州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保障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總體要求,立足新起點,瞄準新目標,振奮精神,奮力拚博,實現了司法行政事業新跨越:連續兩個五年被省人事廳、司法廳評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對標找差、全國爭先”活動先進單位,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被省廳記集體二等功。多次被南通市局記集體三等功,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平安創建先進單位、法治工作先進單位、南通市文明行業。湧現出全國優秀司法所長王永余、全國優秀調解員標兵曹榮等一批先進個人。為法制通州、平安通州作出了新貢獻。
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得到新提升。2003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鎮兩級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成為平安江蘇的品牌。每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分別保持在98%和96%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開創新局面。通州區是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聯繫點,“三五”、“四五”全國普法先進單位,“三五”、“四五”普法全省先進縣(市、區),全省“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先進縣(市、區)。
通州區也是全國最早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的地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取得新成果。
通州是全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示範區,率先在全省推廣使用社區矯正管理移動平台,率先開展社區矯正風險評估試點工作。基層基礎建設躍上了新台階。
全區19家司法所全部達到省級規範化司法所的標準。辦公用房均達到20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工作人員達到8人以上,有57.9%的司法所實現了獨門獨院。
警用摩托車配備率達到100%。法律服務水平有了新提高。
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斷擴大,我局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表彰為1998-200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公證處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公證處”、“江蘇省文明公證處”。
一、承辦以區政府或者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報請區政府會議審議和區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文件或者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各鄉鎮街道、區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本區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辦理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由市政府裁決的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本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組織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負責本區社區矯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五、負責擬定本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本區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張琴琴,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局長、一級調研員
劉小明,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李立文,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張康林,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高飛,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王晨,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宏毅,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一級調研員
崔庚銀,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二級調研員
羅晶,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三級調研員
臧亞東,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三級調研員
陳帥,北京市通州區司法局三級調研員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內外聯繫、綜合協調,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外事、聯絡接待、保密、督查、建議議案提案辦理、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宣傳、統計、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組織本系統信息化發展的規劃、建設、運行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信息化相關工作。
法治調研科。負責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文件。負責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本系統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本系統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統籌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規範性文件審查科。負責承辦以區政府或者區政府辦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報請區政府會議審議和區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文件或者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各鄉鎮街道、區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對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承辦以局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工作。
行政複議應訴指導科。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的綜合研究、制度建設和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區司法局行政複議案件接待、諮詢、辦理和案前調解工作。負責承辦當事人向區政府提出的對區政府、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負責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所涉及的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負責局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承擔由市政府裁決的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有關工作。承擔區政府和區司法局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代理工作。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負責本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的行政執法爭議。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裁決工作。負責局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社區矯正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負責協調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定本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負責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擬訂本區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負責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司法所和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會同人民法院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安置幫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本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仲裁工作。負責編製本區司法鑒定和仲裁名冊並公告。負責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公證律師工作科(行政審批科)。負責指導、監督本區公證、律師工作。負責編製公證名冊並公告。負責指導、監督本區律師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本區司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有關司法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批、發證工作。
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