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萍鄉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萍鄉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根據《中共萍鄉市委、萍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萍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萍字〔2010〕12號),組建萍鄉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掛萍鄉市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市民政局管理,副縣級。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統計監測工作。
(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老區建設、貧困地區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和年度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審核全市深山區移民、災后移民、工程移民和新建大中型水庫(水電站)移民等各種移民安置規劃;負責三峽移民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參與制定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全市扶貧資金分配;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移民資金;指導全市扶貧和移民機構的財務會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審計和監督、檢查。
(五)負責老區、貧困地區科技扶貧的培訓、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移民的生產技術培訓工作。
(七)協助貧困地區開展對外聯絡;爭取並按規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援助;負責外資扶貧款項的引進、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任謝有林: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
調研員張濤:協助主任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財務審批。
調研員陳美蘭:協助主任分管市移民扶持中心。
根據上述職責,萍鄉市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擬訂全市老區建設、扶貧和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對扶貧和移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稽查;擬訂老區建設、貧困地區扶貧開發、移民工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調研工作;負責辦機關財務會計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擬訂扶貧、老區建設和移民的資金分配計劃;負責全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移民統計監測工作;對扶貧和移民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全市扶貧和移民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全市產業化扶貧和扶貧貸款貼息工作。
(三)社會扶貧科
擬訂並落實全市黨政機關、社會各界開展定點扶貧和對口幫扶工作計劃;負責指導全市異地搬遷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和協助全市老區、貧困地區開展對外交流、橫向經濟協作、招商引資工作;爭取並按規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援助,負責外資扶貧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市老區、貧困地區科技扶貧的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貧困農民、水庫移民的生產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老區、貧困地區、移民安置區幹部的扶貧開發和移民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全市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並負責培訓基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