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欣

上海市一中院立案庭信訪三組組長、審判員

周欣,女,1983年11月生,漢族,江蘇鎮江人,研究生,法學碩士,2009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審判員。擬任上海金融法院審判員。

2017年5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一次黨代表大會選舉為上海市出席黨的十九大代表。

人物事迹


她二十年如一日地奮戰在重大刑事案件審判崗位上,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以高度責任心和忠誠為民的情懷全身心地投入到審判事業中,為捍衛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真正發揮了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一)她是公正司法、秉持正義的表率。作為一名長期堅守在重大刑事審判戰線的女法官,面對“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周欣法官鐵面無私、秉公辦案,“巾幗不讓鬚眉”。自1999年底擔任法官以來,她共主審刑事案件451件(其中有112件附帶民事訴訟)、參審854件,擔任審判長審理903件,結案率達到100%,且無一錯案。在確保審判質效的前提下,她勇挑重擔,主動請纓辦大案、難案、要案,先後辦理了曾繼軍等澳門“大圈幫”成員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菜霸”潘計劃等人故意傷害菜民致死案、“雨中迷案”趙新付殺人案、“紅蜻蜓案”沐青雲滅門殺人案、林柄松法國紅燈籠社區故意殺人案、王威等人社保基金關聯案、王志勤等人運輸浸毒棉毛衫案等一大批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她視案件質量為刑事審判的生命線,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她常常根據案件需要,趕赴現場實地查看;前往案發地派出所、政府部門等了解案件背景、群眾反映;至鑒定部門了解鑒定依據等等,務必做到事實十分清楚、證據十分充分、程序十分規範,排除一切合理懷疑。周欣連續多年被評為上海法院“辦案標兵”,她“心如髮絲細、筆如千鈞重”的辦案事迹多次被《文匯報》、《上海法治報》等登載。
(二)她是為民司法、心繫群眾的表率。周欣自覺運用黨的創新理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武裝頭腦,確保刑事審判工作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正確方向。她辦案剛柔並濟,情理法兼容,努力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對於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工作,周欣總是認真進行法律釋明,耐心細緻地作好調解工作。對於被害人及其親屬,她堅持換位思考的工作方法,充分考慮他們的實際困難,為他們積極爭取民事賠償、司法救助,做好被害人家屬的心理疏導和思想工作,幫助他們早日走出悲痛和困境。她在調解工作中善於深挖案件背後的是非恩怨,全面化解雙方的矛盾衝突,多年來,經她主審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調撤率達到80%以上。對於被告人,她則很好地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為具備緩刑條件的被告人積極聯繫社區矯正機構,幫助他們重歸社會;對在押被告人也儘力幫助解決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安心改造,重新做人。周欣還積極參與“審判長接待”工作,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和群眾的認可。
(三)她是優質司法、潛心鑽研的表率。作為上海一中院第一批專家型法官培養對象,周欣潛心鑽研法學理論,不懈提升司法能力。她密切關注刑事審判前沿動態,主動學習新法律法規,利用業餘時間攻讀在職研究生,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還克服家庭困難,積極參加上海高院菜單式業務輪訓、中美審判技巧培訓等培訓活動。她經常深入基層一線,撰寫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司法認定中的若干問題》、《論犯罪時未成而審判時已成年被告人的附帶民事賠償責任承擔》等系列貼合審判實踐的論文、案例,先後登載在《人民司法》、《法制日報》、《青少年犯罪研究》等省市級以上刊物;她製作的裁判文書曾獲上海法院裁判文書評比一等獎等榮譽;她主持的庭審多次被評為“上海法院示範庭審”,並經常在《案件聚集》、《庭審紀實》等電視欄目播出。她還擔任法官助理、基層鍛煉法官、法律實習生的帶教老師,同時受聘擔任復旦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師等,她的悉心帶教和精彩講授深受年輕法官和法律院校師生的好評。作為審判長,在合議庭年輕同志多的情況下,她言傳身教,授業解惑,在合議庭中營造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的良好氛圍。
(四)她是規範司法、改革進取的表率。周欣帶領合議庭積極投身司法改革,立足刑事審判實踐,從強化合議庭負責制、創新合議庭工作機制入手,勇於改革,全力確保了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質效。為提高合議庭工作的主觀能動性,增強合議庭責任心,她制訂了明確合議庭權責分工的實施細則;為提高案件審理各環節的質量,她率先構建了“7+1”合議庭工作機制,即:科學分案機制、庭前會商機制、合議庭充分評議機制、每周例會機制、法律文書多層把關機制、合議庭協同調解機制、審判延伸機制,以及為增強合議庭隊伍凝聚力而創新的工作方法。最高院“兩評查”小組、“排除非法證據”調研小組等在蒞臨上海一中院調研、督查時,在旁聽了周欣合議庭的庭審后,分別用“切切實實感受到了上海一中院法官的素質”、“上海一中院法官辦案特別規範”等評語充分肯定了周欣合議庭及上海一中院的辦案質量。經過推廣,周欣的這些創新工作機制也被其他合議庭所借鑒,與其他合議庭一起共同為司改的探索、實踐作出了貢獻。
(五)她是廉潔司法、無私奉獻的表率。堅守重大刑事案件審判崗位對於一名女法官來說十分不易,需要超出常人的執著和毅力。周欣法官在家人的支持下,克服了家庭困難,全身心地投入到審判工作,加班加點成為她的工作常態,有時甚至工作至凌晨。她忘我工作、無私奉獻,為保一方平安、建設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周欣法官深知法官的一言一行都關乎人民法院的形象的公信力。她時刻提醒自己清廉司法、公正司法。她始終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忠誠維護法律的神聖與尊嚴。在審判一線工作的二十年中,她從未辦過“人情案”、“關係案”,從未接受過當事人或者律師的吃請送禮。她常常用以自勉的一句話是:“作為一名法官,我們不能保證每個人都能幹出一翻驚天動地的事業來,但我們能夠保證也一定要保證自己成為一名無愧於黨、無愧於人民、無愧於自己良心的清廉法官。”

人物榮譽


曾先後榮立上海法院個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上海市‘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上海市‘創先爭優’世博先鋒行動‘五帶頭’共產黨員”、“上海市三八紅旗手”、“上海市市級機關優秀共產黨員”、“上海市打擊和防範邪教犯罪先進個人”、“上海法院優秀法官”、“上海法院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2016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24日,獲得2020年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