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投資

工程項目投資

工程項目總投資一般是指工程項目從建設前期的準備工作到工程項目全部建成竣工投產為止所發生的全部投資費用。生產性工程項目總投資包括項目的固定資金投資(建設投資)和流動資金投資(運營投資)兩部分。

項目介紹


工程項目總投資費用構成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
工程項目總投資費用構成
工程項目總投資費用構成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是指為工程項目建設購置或自製的達 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國產或進口設備、工具、器具的購置費用。
此費用包括各種需要安裝的機電設備、專用設備、儀器儀錶等設備的安裝費,各專業工程的管道、管線、電纜等的材料費和安裝費,以及設備和管道的保溫、絕緣、防腐等的材料費和安裝費等。
土建工程費用
土建工程費用是指建造永久件建築物和構築物所需要的費用。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指從工程籌建起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為止的整個期間,除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安裝工程費用、土建工程費用外,為保證工程建設和交付使用后能夠正常發揮效用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的總和。
預備費用是指在投資估算時預留的費用,以備項目實際投資額超出估算的投資額。項目實施時,預備費用可能不使用,可能被部分使用,也可能被完全使用,甚至預備費用不足。
建設期借款利息
建設期間,由於投資借款而產生借款利息,該利息作為資本化利息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該稅是我國為了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控制投資規模,引導投資入向,調整投資結構,加強重點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均衡發展,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和經濟規模要求,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時,國家按照不同的差別稅率對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行為稅。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自2000年1月1日起對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暫停徵收。
鋪底流動資金是短期日常營運現金,用於人工、購貨、水、電、電話、膳食等開支。根據國有商業銀行的規定,新上項目或更新改造項目投資者必須擁有至少30%的自有流動資金,其餘部分可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