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傳箋通釋

毛詩傳箋通釋

《毛詩傳箋通釋》是1989年中華書局出版圖書,作者是馬瑞辰。

《詩經》研究著作31卷清代馬瑞辰(1782~1853)撰。馬瑞辰,字元伯。安徽桐城人。嘉慶進士。此書卷首有自序及例言7則;第1卷通考《毛詩》源流和《傳》、《箋》異同得失,共考辨19篇;第2卷以下依詩順序作詮釋,先列《傳》、《箋》,下申己意。

基本信息


校點者評價

《毛詩傳箋通釋》的主要優點,首先是發揮了清代學者擅長音韻學、文字學、訓詁學和名物考證的優勢,特別是運用了依聲求義的方法來校勘、解釋文字。詩經是羣經中產生時代較早的一部,文字多古音古義。而且毛詩依據的文本是古文經,其中假借字比較多。作者能廣徵博引,觸類旁通,以音古義證其為互,以雙聲疊韻別其通借“有時一個字能處古書中找出十個以上通假的例證,並求出本字本義,從而糾正了清以前許多學者望文生義、產強附會的解釋,比較準確地解釋了字義和語法,使一些疑難問題渙然冰釋。

內容簡介

《毛詩傳箋通釋》論詩宗旨,標榜“漢學”,以《詩序》為準,疏通《傳》、《箋》,辨正《鄭箋》不同於《毛傳》的各種解釋,以申毛糾鄭;偶有與毛、鄭相違者,則必言之有據。其詮釋詩句,也參考三家,辨其異同,而且能夠概括全書,說明同類義例;在文字聲韻方面,以古音古義來糾正訛誤,又以雙聲疊韻原理等來指明通假。
有很多說解,能糾《毛傳》、《鄭箋》及《毛詩正義》的失誤。如《秦風·蒹葭》“宛在水中央”句,馬氏據《說文》釋“央、旁同義”,說“詩多以中為語詞”,“水中央”猶言“水之旁”,與下二章“水中坻”“水中”同義,糾正了《毛詩正義》“中央”二字連讀的錯誤又如《邶風·靜女》“愛而不見”句,毛、鄭對“愛”字都按本義解,馬氏以為愛即“”或“”的假借字,即“隱蔽”之意。此外,駁正宋元以來諸儒臆說甚多,對朱熹詩集傳》也多貶抑。
全書著力於文字、聲韻、名物、制度的考證,而對於詩篇的文學意義,則很少論及,其疏釋也有沿襲《傳》、《箋》失誤之處,但仍不愧為清代乾隆、嘉慶以後“漢學”派《詩經》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

印刻歷史

本書有道光十五年乙未學古堂初刻本,世上流傳的已極少。光緒十四年(公元1888年)由廣雅書局翻刻了一次(后編入廣雅書局叢書),對初刻版的錯誤(包擴引書的錯誤)有所訂正,大致情形見於廖廷相的跋語。同年王先謙編印《皇清經解續編》收入此書,翻刻時也有所校正。
二者訂正之處有所不同,同時在翻刻中又各自產生了一些新的刊誤,所以存在一些異文。《毛詩傳箋通釋》同有1929年中華書局鉛印本。

圖書信息


圖書目錄

毛詩傳箋通釋自序
毛詩傳箋通釋目次
毛詩傳箋通釋例言
卷一
雜考各說
詩人樂說
魯詩無傳辨
毛詩詁訓傳名義考
詩譜次序考
詩普逸文考
十五國風次序論
風雅正變說
周南召南考
二南后妃夫人說
幽雅幽頌說
幽非變風說
王降為風辨
王風為魯詩辨
邶鄘衛三國考
詩人義同字變例
鄭箋多本韓詩考
毛詩古文多假借考
毛詩各家義疏名目考
魏晉宋齊傳詩各家考
卷二
周南
關雎
葛覃
卷耳
螽斯
桃夭
……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

作者簡介

馬瑞辰(1782~1853),字元伯。馬宗璉之子。嘉慶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歷官工部都水司郎中,因事遣戌瀋陽。文誠公富俊,時為吉林將軍,延主白山書院,生徒中式者二人,文誠以課士有效,奏賞主事。洊擢員外郎。復遣戍黑龍江,納贖回籍。
鄉居數十年,以著述自娛。聞亂,命二子團練鄉兵。家人以其老,避之山中。咸豐二年,桐城陷,仲子死焉。賊兵搜山,圍其宅,見一老人倨上坐,拽之起,怒詰為誰,植立大言曰:“吾前工部員外郎馬某也!”勸之降,不屈,罵且厲,遂遇害。事聞,賜恤,予賜祭。著《毛詩傳箋通釋》三十二卷,探賾達指,或高出陳氏新疏上。王益吾收入《續經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