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水利局
夏邑縣水利局
夏邑縣水利局是縣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
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和河道、湖泊;主管全縣防汛抗旱、農村水利和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執法、管理工作。
2、統一管理全縣的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費、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負責地下水觀測、調查評價、資料彙編;參與調查處理重大水污染事故,負責調查水事糾紛及水事案件的查處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3、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4、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環境與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道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5、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7、編製全縣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8、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道、湖泊及灘地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河道、堤防的安全監管。
9、主管全縣農村水利、引黃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11、負責制定全縣水利行業科技發展規劃。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