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復
食復
食復,證名。大病癒后,因飲食失節而致複發者。
《重訂廣溫熱論·溫熱復症療法》:“食復,溫熱瘥后,胃氣尚虛,余邪未盡,若納谷太驟,則運化不及,余邪假食滯而復作。其症仍發熱頭痛,煩悶不納。宜枳實梔子豉湯加山楂肉、麥芽、連翹、萊菔子等涼疏之;腹痛不大便者,加生錦紋。”
合理飲食調養是預防食復的關鍵。首先,飲食調養要顧及脾胃之氣。宜選擇相宜的補益之品或豐富有營養又易消化的食物。對脾胃虛弱者,飲食量應從少到多,質地宜從稀到濃,從易消化至正常飲食,先素后葷,切忌強食,待胃氣復甦,飲食漸香,消化吸收功能正常后,再予大補。其次,病後飲食調養必須辨證,即根據病情和機體狀況有選擇地調理,如高熱之病必耗氣傷津,病後療養可選擇清熱生津的西瓜、梨、綠豆、藕、龜、老鴨等寒涼之品;若久病後陽氣虛衰、畏寒肢冷,宜選益氣壯陽、溫里的棗、桂圓、栗子、胡桃、蜂蜜、山藥、芝麻、牛肉、羊肉、狗肉、牛奶、姜等溫性之品。正確的辨證施食調理不僅可避免食復,而且可達到除余邪,助體早康之目的。
此外,病後飲食調養,須注意體質稟賦,特別是特異體質患病後,恢復期的飲食進補,一定要避開“發物”,如魚蝦、腥葷、雞、鴨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