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統計局
宜昌市的政府部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精神,設立宜昌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制度和方法,核算全市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
(六)組織三峽壩庫區監測、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審批市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十)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受省主管部門委託,領導和管理全市省屬調查隊;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
(十一)建立並管理市級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省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三)參與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行風評議、社會治安綜合測評工作。
(十四)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10個內設機構: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政務信息、電子政務、財務、接待、後勤管理及會務組織工作;調查研究統計工作的重大問題及對策,負責起草全市統計工作計劃和綜合性文件;負責局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創建和機構編製、人事勞資工作;協助省統計局管理省屬調查隊的幹部人事工作,承擔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統計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專業職稱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與核算科(區域發展統計科)
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會、經濟、科技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監測全市國民經濟計劃執行情況,監測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運行情況;編輯統計年鑒、統計月報等綜合性統計資料,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全市綜合性的統計資料,指導全市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對國民生產總值等重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進行評估監控和協調;參與制定有關目標考核評價體系並協助考核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對開發區統計、三峽壩庫區監測;對縣(市、區)宏觀統計數據進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研究。
(三)統計設計管理與政策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管理和協調全市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創新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管理全市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統計的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巡查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市統計行政法律事務;指導全市統計法規業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組織完成外國經濟專家在大陸工作情況的調查;按照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四)工業統計科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下達的工業統計報表制度,制訂全市工業統計制度;收集、審核、匯總、綜合整理並提供工業統計數據;對工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全市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初審、資料上報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五)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能源、資源利用等基本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降耗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六)農村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能源消耗情況、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農產品加工統計、農民工監測調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勘察設計、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八)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九)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和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社會治安狀況及公眾安全感等統計調查,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文化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十)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第三產業中除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和房地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的財務狀況統計;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郵政、電信業主要實物量指標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研究。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2013年11月21日上午,宜昌市統計局組織全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八大報告原文及《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
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首要的政治任務。局黨組要求全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會議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上來,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的熱潮。
局黨組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視,周密安排,把學習十八大精神與做好當前的各項統計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動力,迅速行動,凝心聚力,狠抓落實,努力開創宜昌市統計工作的新局面。
2019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