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倉
官倉
唐代由國家支配的倉廩系統的統稱。唐代倉廩系統共包括6種倉:正倉、轉運倉、太倉、軍倉、常平倉、義倉。所謂天下倉,主要是指天下正倉,它是常年直接受納正租的官倉。唐代倉廩的付出職能可歸納為四項:兵餉、官祿、平準、賑貸。軍倉、正倉供應兵餉;正倉、太倉供應官祿;常平倉負責平準糴;義倉負責賑貸救濟。上述四項付出職能中的每一項都是由二種、三種甚至五種倉廩或主或從,共同承擔的。這有利於唐王朝的財政應變能力。“貞觀之治”和“開元之治”與當時的統治者重視維持均田農民、經常進行賑恤活動是分不開的。據統計,貞觀二十三年間,賑恤活動達26次之多;開元二十九年間賑恤活動達27次之多,幾乎每年行賑一次,以保證農時,並使農民固著於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