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銀行
專業銀行
專業銀行是中國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設置的,按指定的範圍,分別經營本幣存款、貸款、結算以及個人儲蓄存款等業務的銀行。中國現有4家專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各專業銀行都是國務院直屬局級的經濟實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計劃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進行業務活動,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其分支機構受總行垂直領導,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協調和稽核。
專業銀行按服務對象設立的有農業銀行、進出口銀行和儲蓄銀行等;按貸款用途設立的有投資銀行、抵押銀行和貼現銀行等。
西方國家的專業銀行種類非常多,名稱也各異,其中主要的專業銀行有:
開發銀行
開發銀行(Development bank)是專門為經濟開發提供投資性貸款的專業銀行。開發銀行是一種重要的專業銀行,可分為國際性、區域性和本國性三種。國際性開發銀行由若干國家共同設立,其中最著名的是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簡稱世界銀行。區域性開發銀行主要由所在地區的成員國共同出資設立,如泛美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本國性開發銀行由國家在國內設立,為國內經濟的開發和發展服務,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在國內發行的債券。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是專門經營長期投資業務的銀行。投資銀行雖稱為“銀行”,但並不能辦理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也不同於信託公司或投資公司。投資銀行的稱法流行於美國和一些歐洲大陸國家,此外它還有許多名稱,如英國稱為商人銀行、法國稱為實業銀行、日本稱為證券公司。
投資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靠發行自己的股票和債券。投資銀行不得吸收存款,在一些國家雖准許投資銀行吸收存款,但也主要是吸收定期存款。此外投資銀行也可從其它金融機構或其它融資渠道獲取借款,但這並不構成其主要的資金來源。投資銀行主要是作為證券發行公司和證券投資者的中介,其具體的業務主要有:
①承銷證券的發行;
②經紀業務即以經紀人身份代理客戶進行證券交易;
③自營業務,即以自有資金進行證券交易;
④收費的銀行業務 (fee banking), 即從事併購顧問、證券經濟研究和其它形式的金融諮詢活動。
此外,有些投資銀行也兼營中長期貸款、黃金、外匯買賣及租賃業務等。
農業銀行
農業銀行是指專門經營農業信貸的專業銀行。由於農業受自然條件影響大;農戶分散,對資金需求數額小,期限長,利息負擔能力有限;抵押品集中管理困難,大多數貸款者只憑個人信譽,故農業信貸風險大、期限長、收益低。一般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不願經營農業信貸。為此,西方許多國家專門設立以支持和促進農業發展為主要職責的農業銀行,以滿足政策性融資需要。
農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有政府撥款、吸收存款、發行各種股票和債券。農業銀行的貸款業務範圍很廣,幾乎包括農業生產過程中的一切資金需要。由於農業貸款風險大、期限長、收益低,大多數西方國家對農業銀行貸款給予貼息或稅收優待。農業銀行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名稱,如美國的聯邦土地銀行、法國的農業信貸銀行、德國的農業抵押銀行、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等。
進出口銀行
進出口銀行是專門經營對外貿易信用的專門銀行,一般為政府的金融機構,如日本的輸出入銀行、美國的進出口銀行等。有些國家的進出口銀行屬半官方性質,如法國的對外貿易銀行。由於進出口銀行在經營原則、貸款利率等方面都帶有濃厚的官方色彩,因而本質上是一種政策性銀行。
進出口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提供各種出口信貸。出口信貸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賣方信貸,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信貸;另一種是買方信貸,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給國外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貸款,以購買本國設備。一個國家國際貿易的發展,常常是與進出口銀行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儲蓄銀行 (saving bank)
儲蓄銀行是指專門辦理居民儲蓄,並以儲蓄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專業銀行。儲蓄銀行的名稱很多,如互助儲蓄銀行、儲蓄放款協會、國民儲蓄銀行、信託儲蓄銀行、信貸協會等。
儲蓄存款的金額雖比較零星分散,但存款期限比較長,流動性較小。由於儲蓄存款餘額較為穩定,因此主要用於長期信貸和長期投資,如發放抵押貸款,投資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及股票等。有些國家明文規定儲蓄銀行須投資於政府債券的比例。在過去,儲蓄銀行的業務活動受到諸多限制,如不能經營支票存款、不能經營一般工商貸款。但隨著金融管制的放鬆,儲蓄銀行的業務不斷擴大。如1982年美國的加恩·聖吉曼法案就擴充了儲蓄貸款協會 (S&L) 可投資的資產類型。
抵押銀行 (Mortgage bank)
抵押銀行是“不動產抵押銀行”的簡稱,是指專門從事以土地、房屋和其它不動產為抵押辦理長期貸款業務的銀行。不動產銀行有不同的名稱,如法國的房地產信貸銀行、美國的聯邦住房放貸銀行、德國的私人抵押銀行和公營抵押銀行。抵押銀行有公營、私營和公私合營三種形式。抵押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發行不動產抵押證券募集。其長期貸款業務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以土地為抵押品的長期貸款,貸款的對象主要是土地所有者或農場主;
另一類是以城市不動產為抵押品的貸款,貸款的對象主要是房屋所有者或經營建築的資本家。
新中國成立后,國家對舊中國時期的銀行進行了全面整頓,中國人民銀行吸收合併了國內絕大部分銀行,集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於一身,成為大陸地區唯一的銀行。
1978年改革開放后,我國對銀行業進行了革新,先後恢復了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新辦了中國工商銀行。1978年-1994年間,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作為我國的四大專業銀行,分別在工商業、農業、外匯、基礎設施建設四大領域行使著專業銀行的職能。
1981年12月,為向國外籌集建設資金辦理投資信貸,我國成立了中國投資銀行(China Investment Bank),中國投資銀行總行設在北京,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是我國的國家專業銀行,按照國家對國營企業的要求,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及其他文件,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將工農中建由專業銀行轉變成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此,從四大行中剝離了政策性業務,組建了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三家專門執行政策性業務的專業銀行(即政策性銀行)。
1994年7月22日,根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投資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批複》(1994年7月22日 銀復[1994]243號),中國投資銀行整體劃歸中國建設銀行。
1998年12月11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投資銀行主體併入國家開發銀行,分支機構併入光大銀行,中國投資銀行從此結束了自己的使命。
2007年3月20日,在改革郵政儲蓄管理體制的基礎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成為我國專營儲蓄業務的專業銀行。
目前,我國的專業銀行主要包括:
國家開發銀行:專營開發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銀行,目前正在改革成開發性金融機構。
中國進出口銀行:專營進出口信貸金融業務,政策性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專營農業發展政策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專營儲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