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旅遊局

連平縣旅遊局

(二)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管理,對旅遊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三)擬定地方旅遊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統計,提供旅遊信息。 (六)負責全縣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等級考試認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方針和政策,制訂和實施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掌握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狀況。
(二)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管理,對旅遊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三)擬定地方旅遊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統計,提供旅遊信息。
(四)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拓客源市場,開闢新的旅遊項目和路線。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做好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六)負責全縣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等級考試認證工作。
(七)對全縣旅遊景區(點)實行歸口管理,並負責景區內的景點規劃、審核和實施。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科室及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並按精兵簡政的原則,縣旅遊事業局設2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對應市旅遊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和協調工作;
2、結合本縣實際情況,擬定全縣旅遊業管理制度和辦法;
3、制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文件處理、信訪、保密、保衛和機關後勤的接待工作;
4、負責辦理有關的人大、政協提案;
5、負責全縣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等級考試認證等工作;
6、管理本單位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黨建、勞動工資、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8、承擔全縣旅遊專項經費的計劃和管理工作。
(二)業務股(對應市旅遊局行業管理科和市場開發科)
1、負責對全縣旅遊景區(點)、飯店、旅行社、定點單位進行行業管理,對旅遊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直屬企事業單位進行業務指導;
2、協同省、市旅遊局對星級飯店的初評和報批工作,負責國內外旅行社的初審報批和業務管理;
3、制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建設和實施方案,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
4、負責組織展覽、節慶等體現全縣旅遊總體形象的宣傳促銷工作,開拓客源市場,組織開發重要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
5、負責收集研究旅遊市場動態,向旅遊企業提供信息,做好全縣旅遊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