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明

廣東興寧籍烈士

羅小明(1975—1989年),廣東興寧大坪鎮自雲村人。

基本介紹


羅小明在家鄉小學念書期間,受到學校教師及其父母的教育,能以雷鋒、羅盛教等英雄人物為榜樣,立志做一個思想品德高尚的人。他助人為樂,雨天護送小同學上學、回家;為方便行人,到小河中撈沙鋪路;自己寧願主雜混吃,節餘大米支持生活困難的同學。1987年秋,轉入興城鎮第三小學念書,勤奮學習,成績良好,多次被評為優秀少先隊員。1988年7月問的一天,上學時,官汕路旁有個老人,要橫過鐵路,而火車正賓士而來。小明不顧一切沖向前去,猛地將老人一推,兩人一起倒在鐵路旁。瞬間,火車呼嘯而過,而耳聾老人得免於難。同年9月16日下午,在人民公園玩耍,見一小女孩不小心掉進湖裡。小明縱身跳進湖中,把小孩救了上來,並把她送回家去。
1989年4月28日,曾宇、黃志新同學去寧江河裡游泳。志新不熟水性,被湍流沖走。曾宇去搭救他,卻被他緊緊抱住。兩人在水中忽沉忽浮,生命垂危!小明路聽“救人”的呼喊,急跑到出事地點,奮不顧身地跳進河裡,奮力向20米外的兩個同學游去。他用力掰開兩人,先推著曾宇向左岸游去。曾字脫臉后,小明又迅速游向志新,拉住他的腿游向右岸,由於灘岸打滑,兩次都未托上去。最後,使盡全身力氣,終於把志新推上堤岸。但,小明終因過度疲勞,體力不支,未能爬上又陡又滑的堤坡,被滔滔江水捲入3米多深的旋渦,沉了下去。
年僅14歲的優秀少先隊員,為了搶救兩個同學,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1989年5月3日,興寧縣各屆人士800多人參加追悼會,沉痛悼念捨己救人的小英雄——羅小明。1989年10月,共青團廣東省委、省教育廳和省少工委聯合決定授予羅小明為廣東省“英雄少年”的稱號。1990年10月1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追認羅小明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