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天

原聊城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張樂天,男,漢族,1959年12月生,河南范縣人,大學學歷,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畢業於曲阜師範學院(現為曲阜師範大學)。

曾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區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委宣傳部部長;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正縣級)等職。2020年1月退休。

2021年2月,被開除黨籍;2021年3月,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樂天決定逮捕。

人物經歷


1977.07—1978.03擔任陽谷城關鎮城角許村下鄉知青。
1978.03—1981.12在曲阜師範學院中文專業學習。
1981.12—1984.06擔任中共陽谷縣委黨史辦幹事。
1984.11—1986.06擔任中共陽谷縣委辦公室副科級秘書。
1986.06—1987.12擔任掛職中共陽谷縣楊庄鄉黨委副書記。
1987.12—1992.11擔任中共陽谷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1992.11—1995.03擔任中共聊城地委宣傳部科員、文明辦副科級巡視員、正科級巡視員。
1995.03—1998.05擔任中共聊城地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
1998.05—1999.10擔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區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1999.10—2001.09擔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區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2001.09—2003.09擔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區廣播電視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3.09—2004.05擔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西藏日喀則地委宣傳部部長。
2004.05—2004.12擔任聊城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正縣級)。
2004.12—2005.02擔任中共高唐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縣長。
2005.02—2007.12擔任中共擔任高唐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7.12—2008.01擔任聊城市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2008.01—2010.09擔任聊城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聊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
2010.09—2011.10擔任聊城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擔任
2011.10—2020.01擔任聊城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
2020年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1月,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張樂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2月,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張樂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樂天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濫用權力,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規出藉資金。紀法觀念淡薄,虛開發票報銷費用,辦理並使用虛假戶籍和身份證件。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樂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樂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相應待遇。終止其聊城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1年3月,聊城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張樂天(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樂天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