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疲勞
駕駛疲勞
疲勞駕駛極易引起交通事故,是指駕駛人在長時間連續行車后,產生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的失調,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駕駛人睡眠質量差或不足,長時間駕駛車輛,容易缺乏內源氧出現疲勞。
駕駛疲勞影響駕駛注、、、思維、判斷、志、決運諸。疲勞繼續駕駛輛,睏倦瞌睡,肢,注集,判斷降,甚精恍惚瞬憶消,遲誤早,操停頓修素,極易交故。,疲勞嚴禁駕駛輛。
.駕駛微疲勞,換檔及、準確。
.疲勞,操遲鈍,甚忘操。
3.重度疲勞時,往往會下意識操作或出現短時睡眠現象,喪失對車輛的控制能力。
引起疲勞駕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駕駛人的疲勞主要是神經和感覺器官的疲勞,以及因長時間保持固定姿勢,血液循環不暢所引起的肢體疲勞。駕駛人長時間坐在固定的座位上,動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於判斷車外刺激信息,精神狀態高度緊張,從而出現眼睛模糊、腰酸背痛、反應遲鈍、駕駛不靈活等駕駛疲勞現象。形成疲勞的順序是:眼睛,頸部、肩部、腰部,主要是眼睛和身體的疲勞還有大腦的疲勞這也是不可忽視的方面。
一、形成駕駛疲勞的主要原因
1.生活環境:居住地離工作地點過遠;家務事過多或夫妻不和睦;精神負擔重;社交太廣,參加文娛活動時間太長。 2.睡眠質量:就寢過晚,睡眠時間太少;睡眠效果差;嘈雜的睡眠環境不能保證睡眠質量。 3.車內環境:空氣質量差,通風不良;溫度過高或過低;雜訊和振動嚴重;座椅調整不當;與同車人關係緊張。 4.車外環境:在午後、傍晚、凌晨、深夜時段行車;路面狀況差;道路條件好,情況單一;風沙、雨、霧、雪天氣行車;交通環境差或交通條件擁擠。 5.運行條件:長時間、長距離行車;車速過快或過慢;過於限制到達目的地的時間。 6.身體條件:體力、耐久力差;視、聽能力下降;體力弱或患有某種慢性疾病;服用駕駛車輛忌用的藥物;女性生理特殊時期(經期、孕期)。 7.駕駛經歷:技術水平低、操作生疏;駕駛時間短、經驗少;安全意識差。
二、夏季行車容易導致疲勞
在夏季炎熱天氣或駕駛室內溫度過熱的環境下駕駛車輛,溫度高、空氣流通差,駕駛人很容易疲勞,往往會感到精神疲倦,視線逐漸變得模糊、思維變得遲鈍,尤其是午後行車極易瞌睡,甚至會出現駕駛人瞬間失去記憶的現象,勉強駕駛會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夏季炎熱天氣行車,應盡量保持駕駛室空氣暢通、溫度和濕度適宜,出現疲勞時應及時停車休息,不得勉強駕駛車輛。
三、高速行車容易導致疲勞駕駛
駕駛車輛時,隨著速度的提高或持續高速行車,駕駛人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駕駛疲勞現象。駕駛車輛高速行駛時,駕駛人的注意力十分集中,始終處於高度精神緊張的狀態,而隨著速度的不斷提高和駕駛時間的延長,駕駛人會逐漸出現疲勞感覺。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道路環境單一,交通干擾少,速度穩定,行車中的雜訊和振動頻率小,易使駕駛人產生單調感而睏倦瞌睡,出現“高速公路催眠現象”。由此可見,駕駛車輛高速行駛,容易導致駕駛疲勞。
一、控制速度
高速行駛時易使駕駛員神經緊張,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以略低於正常速度行駛可減輕精神壓力,降低疲勞。同時,行駛時盡量減少超車,減少緊急制動等動作,也可減輕疲勞。
二、行車時多通風
在駕駛過程中已經感覺睏乏時,還可以打開車窗通通風(防止內源氧缺乏),放不同風格的音樂,嚼嚼口香糖,塗抹風油精(提神香露效果更好,防疲勞駕駛必備品,本人一直在使用,效果顯著)犯困時塗一些在人中穴上然後深呼吸,可保持大腦清醒,減輕疲勞。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拉伸一下手指,抖抖手臂,扭扭脖子,眼睛盡量向遠處看,總是盯著中心線易讓視覺疲勞。
三、多休息
對於長途駕駛來說,每兩個小時就要主動靠邊停下來,下車休息10到15分鐘,眼睛向遠處看看,扭動扭動身體,放鬆放鬆腳踝。
四、座椅可稍微向後傾斜
這可讓身體在駕車時保持平衡,緩解頸部與背部壓力。對於沒有腰部支撐功能的車輛,可以在背部與座椅空隙處加個腰墊,長途駕駛感覺更舒適。
五、身體與方向盤有一定距離
身體與方向盤較好的距離是,當手臂伸直時,手腕恰好可以搭在方向盤正上方輪輻上。
六、座椅前後恰當
前腳掌踩在離合踏板上,完全踩死時,整條腿仍要保持一定的彎曲度,這樣事故發生時可以有緩衝空間,同時也可減輕腿部疲勞。
七、座椅高低適中
座椅過高,駕駛時駕駛員容易駝背,即使保持挺直姿態,也會顯得僵硬,不方便操作。
八、多注意飲食調劑
飲食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我們知道有的食物具有安眠、催神作用,在駕駛之前就應該避免食用,如:牛奶、香蕉、肥肉及含酒精類食物。
1、隨著汽車在我國迅速發展與大眾化,疲勞駕駛嚴重威脅到交通安全,疲勞駕駛形成機理、疲勞駕駛行為失誤別、疲勞預警與控制技術等正逐漸成為交通安全的主要研究方向。
2、疲勞駕駛相關文獻與文獻檢索分析表明,國外相關研究早於國內,國內相關研究自2003 年開發發展起來,疲勞駕駛識別與控制在國內外均屬於交通安全與汽車安全等交叉熱點研究領域。
3、國內外主要圍繞疲勞駕駛識別、預警與控制三大核心技術展開,其研究領域與方法廣泛涉及到安全科學、生理學、醫學、行為科學、汽車工程、信息科學、電子檢測與智能控制等,其中在疲勞識別原理與技術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但是檢測識別系統的準確性、可靠性、抗干擾性、小型化與工程化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問題,此外,接觸式生理參數檢測對安全駕駛不可避免地引入新危險;預警與控制技術還處於發展中,沒形成相應的成熟技術,比如疲勞等級劃分標準、自動安全駕駛系統等,技術與系統難以滿足工程應用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款規定,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車記錄儀。交警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信息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