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王之約
懷王之約
懷王之約是在六國宗室的王位繼承權獲得普遍承認的背景下,以楚為盟主的反秦軍約定的對戰後秦國的處置方案。
懷王
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帶來了極大的消極影響。首先,項羽王於西楚,封域最大,不但引發諸王的忌恨,共謂項羽主宰分封不平,而且置身於鬥爭的中心,北有田齊,西北有三晉,西邊有劉邦,南面的楚國三王亦有離心之勢,項羽在楚漢之爭中日漸孤立、左支右絀與此不無關係。其次,西楚之地缺少關阻險隘,亦無廣闊的縱深地帶和後方根據地,與西北爭衡形勢居下,勝不足守,敗則易亡。再次,自命“霸王”,使人誅殺義帝,試圖稱帝之心昭然若揭,為諸侯王反楚提供了借口。項羽自立“西楚霸王”是其覆滅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楚漢之爭與繼楚承秦
項羽分封稱霸是為了重建帝業,然而,諸王並列的局面註定帝業的再造必須經過一場殘酷的鬥爭。項氏與懷王的矛盾,以及項羽在亡秦后處置的種種失誤,不僅使項羽失去道義,而且樹敵眾多,西楚局勢開始轉下。劉邦正是利用項羽中心偏東,對秦地鞭長莫及,且陷於與齊地鬥爭的機會,復奪關中,東向與項羽爭天下。劉邦利用地理優勢與項羽相持,並利用項羽分封製造的矛盾,先後攻滅三晉和齊,拉攏彭越和英布,以王侯封地換取韓信、彭越等將領的支持,合力攻項羽,項羽終於兵敗,烏江自刎,身死東城。
項羽敗亡時,稱“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太史公認為荒謬,但我認為有一定道理。項梁響應張楚的號召而起兵,張楚政權旋即敗亡。此時,因陳勝敗亡的教訓,項梁很難重走這條老路,不得不採取“存亡繼絕”的辦法,繼續率領楚地的力量亡秦。項氏與懷王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項羽此後的發展受到相當大的限制,而劉邦卻收取漁翁之利,此天不佑項羽一也。王六國后和懷王之約導致項羽無地可封,所謂兔死狗烹,項羽不可能居於懷王之下而等待宰割。因創立了不世之功,項羽也不可能退隱江湖,而只能分楚而王。項羽與懷王的矛盾註定項羽不可能優待懷王,帝業的再建也註定項羽必將取代義帝。王楚而謀誅義帝,失道義於天下,更給人以口實,此天不佑項羽二也。帝業再造不得不為,項羽在分封中就已謀划奪天下。但項羽王於楚地,既無山川形勝,又四處樹敵,更為重要的是,為王關中而失秦地民心,關中三王又無法鉗制劉邦,致使項羽不僅沒有充足的時間剪除六國諸王,過早地陷於楚漢之爭,反而給劉邦提供了消滅弱小諸侯的難得機會,此天不佑項羽三也。項羽出身於破落的貴族家庭,自身習氣與戰國貴族相近,其性格的弱點,如仁義等,也是其敗亡的重要原因,此天不佑項羽四也。因此,在楚漢之爭中,雖然項羽屢戰屢勝,但日趨窮蹙,實際是形勢逐漸離項羽而去,其中很多因素是項羽不能選擇和左右的,或可謂“天亡項羽”。
雖然項羽、劉邦皆楚,但楚漢之爭的勝負卻關係到中國歷史的一次重要選擇,是繼楚,還是承秦。項氏立制以楚舊製為核心,劉邦初期建制也循楚制。但項羽分封后,劉邦王於秦地,是秦地政權的延續,他所承用的自然也應是秦制。所以此後,漢政權開始逐步轉依秦制,如劉邦集團所頒賜的爵位中,楚爵極少出現,楚官亦大多廢除,三公九卿制等官職明顯沿襲秦制,漢還承續了秦的律令制,秦地方行政制度很多方面也都延續了下來等。特別是楚漢戰爭,促成了漢制與楚制的脫離。劉邦據秦之地,用秦之人、承秦之制是他戰勝項羽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另外,為了爭取韓信、英布等人的支持,劉邦讓他們王於楚地,漢依舊以關中為根本,關中習慣秦制,漢政權已不可能再回歸楚制。因而,楚敗漢勝致使歷史選擇了承續和發展了秦制的漢制。從西楚的歷史沿革來看秦漢之際這段歷史,又回到了田餘慶先生《說張楚》一文所指出的:“秦楚之際風雲詭譎,事態紛紜,他昭示於後人的歷史結論,一是非張楚不能滅秦,二是非承秦不能立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