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濮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濮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機構,辦公地點位於濮陽市。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管理全市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核、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三)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打擊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五)組織管理合同工作,監督查處合同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七)負責廣告經營資格審批,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廣告違法案件。
(八)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九)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十)指導直屬單位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長: 車書寬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科、財務科、審計科、機關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所安
分管註冊登記科、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風顯
分管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宣傳教育科、機關黨委、商標協會、廣告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社安
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公平交易科、3·15投訴中心、經濟檢查支隊、消費者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邵冰
分管辦公室、法制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信息中心、協助分管人事科工作。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公文運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信訪接待、系統統計、機關財務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承辦綜合性會議。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全市工商系統的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協助管理本系統基層黨的組織和黨員工作。
財務科:
編製全市工商系統財務收支計劃及年度預、決算,負責系統經費管理;制訂系統財務會計制度,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工作;組織系統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繳;負責系統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申報、管理和票據管理;監督管理系統國有資產;負責系統事業發展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的編製、審核和管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幹部培訓、外事管理和評先表彰工作。
法制科:
研究擬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規劃和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工商系統的普法工作。
註冊登記科:
研究擬定全市企業註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具體辦法;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核、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本系統的企業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
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的規案制度及辦法;核定冠市名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審核、頒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分支機構)證照,對其註冊和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
擬定市場交易規則,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組織監督管理各類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指導市場的專項治理;組織商品展銷活動的登記工作;擬定合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合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全市商標管理規章制度及措施,負責全省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特殊標誌的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審查、推薦馳名商標;指導協調著名商標的認定;保護註冊商標,依法查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和一般商標違法案件;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協會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廣告業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及措施;辦理省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核發廣告經營證明;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及其他違法廣告;指導廣告協會工作。
公平交易科: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指導、協調、監督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負責審批市地工商局報批的經濟案件。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本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消費者協會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對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黨組、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審計科:
負責擬定 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參與制定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對各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規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對內部財務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總結、交流、宣傳內部審計工作經驗,組織內部審計理論研究;對各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審計調查;負責領導委託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市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市局機關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負責擬定全市工商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辦法,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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