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婦女聯合會

1949年成立的社會群眾團體

浙江省婦女聯合會是浙江省各族各界婦女在中共浙江省委領導下,為爭取進一步解放而聯合起來的社會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婦女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

發展歷史


浙江省婦女聯合會成立於1949年11月,原名為“浙江省民主婦女聯合會”,1957年改名為“浙江省婦女聯合會”。至2008年5月,共召開過十二次全省婦女代表大會。

主要職能


基本職能

省婦聯的基本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

主要職責

省婦聯的主要任務是:
(一)堅持婦聯組織和婦聯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以及省委、全國婦聯的指示和決定,團結、動員全省婦女投身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指導全省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
三)調查研究全省婦女兒童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國婦聯反映,提出建議。
(四)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教育、引導廣大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學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教育培訓,提高婦女綜合素質,促進全面發展。發揮婦女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表彰優秀婦女典型,培養、推薦女性人才。
(五)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推薦、輸送婦女人才,促進婦女參政。
(六)加強與各族各界婦女的聯繫,鞏固和擴大各界婦女的大團結;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華僑和海外華人婦女、婦女組織的聯誼,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友誼,加強合作,維護世界和平。
(七)承擔省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推動浙江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實施。
(八)承擔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九)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組織結構


領導機構

黨組書記、主席:王文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麗萍;黨組成員、副主席:童麗君方穎;副巡視員:沈建新;黨組成員杜愛芳

機構設置

浙江省婦聯內設辦公室、組織聯絡部、宣傳部、婦女發展部、權益部、家庭和兒童工作部、省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黨委。有4個直屬單位:浙江省婦女幹部學校、浙江省婦女兒童服務中心(省婦聯網路新媒體中心)、浙江女子專修學院、《家庭教育》雜誌社。
辦公室(婦女研究室)
綜合協調機關各處室工作;負責婦聯調查研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重大問題、重點課題的調查研究;承擔機關秘書、信息、機要、檔案、保密、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文件、領導講話稿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全省重大活動、會議的安排組織;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各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督指導;研究編撰浙江省婦女運動史;聯繫省婦女研究會。
組織部
調查研究全省婦女組織情況,指導婦女組織建設;協助管理各市婦聯領導班子,指導縣、鄉婦聯幹部隊伍建設,了解各條戰線培養選拔女幹部情況,發現、推薦優秀婦女人才;制訂婦聯幹部教育規劃,指導、協調全省婦聯繫統幹部的培訓工作;指導婦聯團體會員工作,聯繫省婦聯團體會員和女性社會組織;負責機關人事管理、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績效工資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
宣傳部
調查研究全省婦女思想狀況,指導婦聯繫統的宣傳工作和宣傳教育陣地建設;指導婦聯繫統網路新媒體工作,推進網上“婦女之家”、網上婦聯組織和婦聯繫統網路宣傳工作隊伍建設;負責省婦聯宣傳工作,承擔指導省婦聯網站、微信微博等建設;負責省“三八”紅旗手(集體)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與民主黨派及港澳台地區婦女組織知名人士的聯誼工作;接待來訪的各國婦女代表團。
婦女發展部
調查研究城鄉婦女發展狀況;承擔全省農村婦女“雙學雙比”和城鎮婦女“巾幗建功”活動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動員城鄉婦女投身創新創業活動,參與推動婦女創業服務平台和基地建設;參與對加快發展地區、少數民族地區、低收入婦女的幫扶工作。
權益部
調查研究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反映婦女兒童的呼聲和要求;參與研究制定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婦女兒童發展規劃,並進行宣傳、推動和監督執行;推動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評估工作;負責省婦聯信訪工作,對重大而典型的婦女權益受侵害的案件進行調查研究,並配合有關部門予以解決;承擔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家庭和兒童工作部
調查研究家庭建設狀況,指導婦聯繫統家庭文明建設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培育家庭文明新風尚,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科學知識;參與兒童少年工作的社會協調監督,參與特殊兒童群體的關愛服務工作;開展家庭教育的理論研究工作,聯繫省婦女兒童基金會。
省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省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浙江省婦女幹部學校
承擔全省婦女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婦女職業能力培訓等工作;編輯、出版、發行《家庭教育》雜誌;承接政府有關婦女、兒童和家庭建設的培訓和服務等工作;開展婦女理論與實踐研究;完成浙江省婦女聯合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浙江省婦女兒童服務中心)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培訓工作;開展婦女兒童和家庭的各類公益服務;開展家庭教育理論研究;開展女性社會組織培育和聯絡工作;承擔浙江省婦女聯合會網路及新媒體建設有關工作;承擔浙江省婦女聯合會有關婚姻家庭指導、法律諮詢、婦女創業就業、國際交流等具體事務;完成浙江省婦女聯合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地市單位


杭州市婦女聯合會
寧波市婦女聯合會
溫州市婦女聯合會
湖州市婦女聯合會
嘉興市婦女聯合會
紹興市婦女聯合會
金華市婦女聯合會
衢州市婦女聯合會
舟山市婦女聯合會
台州市婦女聯合會
麗水市婦女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