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政府機關
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常德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24日,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這是全市新組建部門中第一個掛牌的機構,也是全省組建的第一個市州一級的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0月,常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免去:陳愛喜同志的常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職務。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上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依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辦法,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依規徵收資源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提出市級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工作。編製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工作規範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普查、詳查、排查。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承擔全市地理空間數據的彙集、共享工作。負責全市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的統一獲取、處理、提供。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負責城鄉規劃實施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利用和建設活動的實施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許可。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規劃核實,牽頭組織建設工程的限時聯合驗收。負責許可權內城鄉規劃設計資質管理。
(十五)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工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
(十六)根據市委授權,對市以下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承擔相關控違拆違考核任務。
(十七)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民政局組織編製公布行政區劃信息和行政區劃圖。
2.與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相關防護標準,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方面議事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相關工作規範,組織編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工作規範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相關防護標準,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