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南京市下屬的職能部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管理監督責任。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63號)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寧委〔2010〕43號)。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草擬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擬定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規程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部門制定發布其他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規程。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許可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制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依法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負責相關持證上崗的行政許可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組織起草重要文件、重要會議報告;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財務、後勤保障、國有資產及其他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級安全生產考核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綜合、協調全市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監管工作;草擬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規程並組織實施;擬定安全生產重大政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審核工作。
(三)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綜合監管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貿易、非煤礦山、冶金、建材、地質、軍工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上述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職責範圍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負責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開展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監督管理二處
負責對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負責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開展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
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調查處理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事故,組織、協調相關行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開展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六)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情況;擬定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地方性執法規程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承擔勞動保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
(七)教育培訓處
依法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工作,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相關持證上崗的行政許可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應急救援處(規劃科技處)
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發布、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組織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派出機構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江北分局。承擔南京高新技術開發區和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劉 偉,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劉方寧,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行政管理、綜合改革、幹部人事、機關黨建和作風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處、機關黨委。聯繫溧水區、高淳區安監局。
李廣慶,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政策法規、行政執法,負責規劃與科技裝備及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計劃項目與經費歸口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規劃科技處。聯繫秦淮區江寧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
程光明,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市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指導工作。分管監管二處。聯繫鼓樓區浦口區、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監局。
嚴衛國,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應急管理與事故調查處理及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分管監管三處(行政審批服務處)、應急管理與事故調查處理處。聯繫六合區、南京江北新區安監局。
張躍進,副巡視員,協助劉偉同志負責專項工作。
柯用斌,副巡視員,負責行政執法專項監察、相關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安全生產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工作。分管監察支隊,宣教中心。聯繫玄武區棲霞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
王 斌,副巡視員,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業衛生健康監管及行政執法工作。分管監管一處、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聯繫雨花台區、建鄴區安監局。

人員編製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為5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18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0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8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擬定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防護設施設計、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核。
(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