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性質量成本

顯性質量成本

顯性質量成本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實際支付的、需要在再生產過程中計入產品成本而得到補償的那部分有形損失,包括廢品損失、廢品修復費用和質量培訓費用、索賠費用、退貨損失等等。

顯性質量成本的核算


由於顯性質量成本可以直接從會計記錄中獲取數據,因此,可以根據實際支付的金額來進行核算。顯性質量成本的核算方法有賬外核演演算法和賬內核演演算法。

賬外核演演算法

賬外核演演算法是質量成本核算和日常會計核算嚴格區分,單獨設置質量成本記錄,由質量成本控制中心進行質量成本核算的方法。這一方法體現了質量成本核算體系相對於日常會計核算體系的獨立性,但是仍然可以利用日常會計核算的一些賬內數據(如廢品損失計算單、停工損失計算單、生產成本及各費用帳戶記錄等),並在有關成本費用賬戶內設置專欄,根據有關憑證在專欄內填列有關成本數據;然後,由各質量成本控制中心根據核算結果定期編製質量成本報告。由於顯性質量成本中的每一項目都是與某一類質量相關的作業成本,因而可以採用作業成本法來計算各種產品或勞務的質量成本。

賬內核演演算法

賬內核演演算法是在現有會計核算體系中進行質量成本核算的方法。這種方法不強調質量成本核算相對於日常會計核算的獨立性,在現有的會計科目中增設“質量成本”一級科目,下設“預防成本”、“鑒定成本”、“內部損失成本”、“外部損失成本”以及“質量成本調整”五個二級科目。“質量成本”賬戶借方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總的質量成本,包括歸集日常質量成本、從生產成本結轉的廢品損失、停工損失和調整的隱性質量成本等;貸方反映調整的隱性質量成本和分配質量成本。前四個二級科目分別核算各質量成本項目的實際損失支出額,“質量成本調整”二級科目反映調整實際並未支付但應計入具體質量成本項目的隱性成本
賬內核演演算法的具體會計核算可歸納為如下四步:
(1)歸集日常質量成本
借:質量成本-預防成本 -鑒定成本 -內部損失成本 -外部損失成本 貸:原材料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製造費用 累計折舊 現金(2)月末結轉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
借:質量成本-內部損失成本 貸:生產成本-廢品損失 -停工損失(3)調整隱性質量成本
借:質量成本-外部損失成本 貸:質量成本-質量成本調整(4)分配質量成本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質量成本-質量成本調整 貸:質量成本-預防成本 -鑒定成本 -內部損失成本 -外部損失成本 通過以上會計處理,可以發現“質量成本-質量成本調整”這一科目只是在會計處理過程中的一個過渡科目,對顯性質量成本的會計處理結果不產生影響。在中隱性質量成本增加了外部損失成本,但在中又成為外部損失成本的分配去向之一,因而對整個顯性質量成本的結果並無影響。隱性質量成本的具體數據需要採用後面要講到的方法加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