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費
代辦費
代辦費是指代辦理某項業務所收取的費用,美其名曰“服務費”或跑腿錢。
京價(收)字〔2002〕071號
市教委:
根據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物價局《關於印發2001年北京市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京財綜[2001]2176號)規定,現將托幼園所收取園所代辦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園所代辦費(收費編碼:174007001):每人每月日托20元,整托30元。此收費項目及標準只限於單位自辦園所收取,市立、街道園所和體制改革園所不得收取。
特此通知。
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即將從明年春季起實行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再次對幼兒園裡的興趣班、特色班和實驗班收費念起了“緊箍咒”。省財政、物價和教育等部門日前聯合出台了《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對幼兒園收費的一些似是而非問題做了界定,這個暫行辦法針對的是全省所有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班)、學前班、託兒所的收費行為。
可收保育教育費和代辦費
暫行辦法規定,幼兒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家長應合理分擔幼兒培養成本,幼兒園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家長收取保育教育費(含管理費、雜支費)和規定的代辦費。
幼兒園收取代辦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可以收取的代辦項目有4項:伙食費、省規定的幼兒園教育活動必備的學具、幼兒保健費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費(僅限半托、全托幼兒)。代辦費必須單獨立賬,並按學期進行結算,在每一學期結束前向幼兒家長公布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在園時間”興趣班不能收費
暫行辦法明確指出,公辦幼兒園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助費、支教費等,也不得在規定的在園時間內,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所謂的“在園時間”由各地規定。
每學期按4個半月收保育費
公辦、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全部採取按學期收取的辦法,每個學期按4個半月計算。公辦幼兒園在
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的,保育教育費採取按日收取的辦法,具體按幼兒申請留園的天數計算,留園期間保育教育費日收費標準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費日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30%。
伙食費可滾動下月使用
伙食費採取按月收取的辦法,不得跨月預收,不足月的按實際天數收取。幼兒在繳納費用后因故請假的,伙食費可滾動到下個月使用。幼兒園應保證伙食費全部用於幼兒膳食,不得擅自擠占、剋扣和挪用,並每個月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兩個月內轉園可退50%保育費
幼兒在開學后2個月內(含2個月)要求轉園、退園的,幼兒園應按繳費額的50%退還保育教育費,超過2個月轉園、退園或因個人原因請假的,不退還保育教育費。
本報訊(記者付堯)昨天下午,2004免費教育班(振華班)開班暨匯海隆家居世博廣場愛心助學捐贈儀式在覓渡中學舉行。匯海隆家居世博廣場向振華班捐贈教學經費2萬元,江蘇交廣網蘇州愛心車隊的司機師傅們向同學們捐贈了學慣用品。
開辦免費教育班是市政府實事工程之一,覓渡中學和市三十三中是我市兩個指定辦學點。自2001年開班以來,覓渡中學已招收4屆振華班學生,174名家境貧困的初中生享受了學雜費、代辦費、午餐、校服等一切費用全免的免費教育。
這些貧困學生來自全市各區,經過各街道、居委會推薦和考試,選出品學兼優者入學。今年覓渡中學首屆振華班初中畢業生在中考中取得了優異的成績,2/3的學生被二星級及以上的高一級學校錄取。3年來,振華班接受來自社會各屆的捐贈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