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學

教授治學

教授治校,傳統意義說是大學內部的一種管理模式,是指教授集體通過教授會、評議會等組織機構和形式,全權管理大學的事務。

簡介


教授治學,源於中世紀巴黎大學的“教授治校”,教授治學”的主題是教授,教授的角色是教育者、研究者,又是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決策的參與者。

歷史


1916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學校長,革新北大,改革官僚作風,推崇“教授治學”,開啟了“學術”與“自由”之風。
1998年之後,“教授治學”理念重新回歸北大,並寫進了清華大學章程》,在全社會呼籲“去行政化”的氛圍下,這樣的變化不是點綴,而是意味著一個新的“治學”時代即將到來。
2014年10月,教育部核准發布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南開大學浙江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9所高校章程。從已經核准的北大、清華章程,以及將在近期發布985工程高校的章程都突出了"政校分開"、"去行政化"的精髓。

具備條件


第一,教學和學術水平。教授自身要在教學和學術領域達到國內外較高水平。
第二,人格和公正之心。只有具備崇高的精神及人格的教師,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授。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為人師表的品格,是“學者”二字的真正內涵。此外,教授們具有越來越多的決策權力,決策時常常有其自身利益包含其中,這就要求教授個人必須合理平衡個人利益及集體利益、社會利益的關係。
第三,科學決策能力。治學的內容非常豐富,既包括學術,也包括學科、隊伍、教學、學風,這就要求教授們了解教育規律、學科建設規律、大學發展規律,具備一定的知識、視野和能力。

主要任務


教授治學的主要任務包括三個方面:
首先是教學育人,中國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為社會發展、民族振興培養高級的全面素質的人才,因此育人是大學教師的根本目標。實現這一目標的主要途徑是教學。
其次,做學問的研究創新者。現代大學的本質是傳承、融合、研究、開拓創新學問的高等學府,是國家發展科學事業的基地和研究中心。而教授就是這個學府的主人,是這個基地和中心的主力軍,是文化科學的傳遞者,又是文化科學的創新者。因此,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大學教授的又一項基本任務,即要進行學術研究,要思考學問,創新知識。
第三,參與教學、學術問題的決策。大學是高等學府,是學問研究和創新的基地,或者說是專業性很強的學術組織。在這裡的教授、專家們身上貯藏著有效的和值得重視的權力。

意義


教授治學對學校的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因為教授治學符合大學發展的內在規律,體現了專家辦學的思想,體現了對知識對人才的重視和尊重。教授治學使教授從決策的被動執行者轉變為決策的參與者、知情者,這樣就使他們成為學校的主人,因此,也就能夠充分調動他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所以“教授治學”具有長遠的和現實的意義。這種現實意義具體說來;
首先,它符合現代教育管理民主化的潮流,益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其次:“教授治學”利於高校教學、科研決策的科學性。
第三,“教授治學”符合現代大學發展的需要,也為教授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提供了寬廣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