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思想

文藝復興時期社會思潮的核心

人文主義是文藝復興時期主流社會思潮的核心。“人文主義”、“人文精神”、“人文思想”沒有太大的區別。“人文主義”來源於英文humanise,這個單詞根據不同語境的需要也可以被譯成“人文”、“人本”、“人道主義”。

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的核心思想是:反對中世紀神學抬高神、貶低人的觀點,強調人的可貴;反對神學的禁慾主義和來世觀念,提倡人們對現實生活的追求;反對宗教束縛和封建等級觀念,追求人的個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反對中世紀的蒙昧主義,推崇人的經驗和理性;提倡人類認識自然,征服自然,以造福人生。

人文


1.指人類社會的各種文化現象:人文科學 人文景觀
2.指強調以人為主體,尊重人的價值,關心人的利益的思想觀念。
人文,首先是一種思想,一種觀念,同時,也是一種制度,一種法律。人文思想是人文制度的理論基礎,而人文制度又是人文思想的實現,人文思想的制度化,法律化。
人文精神:一種主張以人為本,重視人的價值,尊重人的尊嚴和權利,關懷人的現實生活,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解放的思想行為。

人文科學


人文科學:原指區別於神學的同人類利益相關的學問,後來一般指研究社會現象和文化藝術的科學。

人文主義


西方人文主義: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主要思潮,反對宗教教義和中古時期的經院哲學,提倡學術研究,主張思想自由和個性解放,肯定人是世界的中心。是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的先進思想,但缺乏廣泛的民主基礎,有很大的局限性。
東方人文主義:儒學是東方人文主義的重要奠基石,是兩千餘年以來中國人文主義巨潮的主流。它不是宗教。它有宗教因素,或者說有宗教性,因此可以稱為宗教人文主義,但不能稱為人文主義宗教。它不但是一種關於哲學、倫理、社會、政治等方面的理論,也是一種人生學說,一套信仰體系,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能夠代替宗教的作用。
中國當代以三盅為代表的一批新現實主義作家活躍於文壇,作品多為現實題材,反映社會與家庭倫理,深刻演繹新時代、新的政治與經濟環境下正發生著微妙轉變的社會關係與社會變遷,具有濃厚的人文色彩,重視傳統,尊重人性,體現人文關懷,敬畏義理之天,極力宣揚信仰對構建良性社會秩序的靈魂作用。

人道主義


人道主義:起源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一種思想體系。提倡關懷人、尊重人、以人為中心的世界觀。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把它具體化為“自由”“平等”“博愛”等口號。它在資產階級革命時期起過反封建的積極作用。
也就是以人為本,尊重每個人的思想,讓思想多元化而不是單一化。
人權觀念的誕生以及人權的法制化、人權法的國際化、全球化,是人文真正確立的標誌,是人文思想得以實現的根本保證。

人本位


第一,“人本觀念”,即“人本位”。人是社會的中心,人是衡量社會的尺度,“本位”者,標準也,人是衡量一切的標準。從君王為標準,到人為標準,或者說,從“君本位”到“人本位”是人類社會的一次偉大革命,是人類價值觀的一次偉大轉變,是約翰“洛克尋求社會規律的第一個偉大的發現。改變標準的人,才是偉大的人。
約翰”洛克用了《政府論》的整個上篇,差不多100頁的筆墨,以詳盡的事實,犀利的邏輯,打破了桎梏人類幾千年的傳統觀念:“君權神授”。正如哥白尼牛頓把顛倒了的“地心說”顛倒過來,建立了“日心說”一樣,洛克則把顛倒的“君本位”顛倒過來,建立了“人本位”的偉大學說。從此,確立現代人文思想的核心內容。
洛克打破“君本位”,建立“人本位”,即人權思想的銳利武器,就是理性。洛克比牛頓大十來歲,但是他是牛頓的好朋友,莫逆之交。他深受牛頓的思想影響。牛頓是近代科學的集大成者,近代科學的誕生,給人類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觀念:規律意思和理性思維。洛克想,自然界如此有規律,有秩序,人類社會是不是也有它自身的規律呢?“人本位”就是他研究人類社會規律的第一個偉大發現。
由此可見,洛克在科學和人文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樑。科學為人文提供了理性的武器,而人文又為科學提供了發展的方向:科學始終造福於人類,而不要給人類造成傷害。

個人觀念


第二,“個人觀念”,即承認和尊重個人的哲學觀念,是針對“君王主義”或“君本位”而言的。君王們,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君王們,總是打著“國家”“天下”“組織”“集體”之名,行專制主義之實。所以,“個人觀念”也是針對專制主義而言的。是保護個人,反對專制的,特別是反對專制主義利用“國家”、“集體”、“組織”的名義侵犯個人的權利。在這裡,對於專制主義而言,個人是神聖的,是偉大的,是不容侵犯的。在約翰“洛克們眼裡,“人權”包括三個相關聯的基本思想:第一,人權就是指個人的權利。第二是人權是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三者不可分離的權利,“不可分離”,也就是三種權利一個也不能少,只講生存權,不講自由權,豈不成為動物保護法了,第三,人權是不可代替的,也是不可代表的,屬於個人自己的權利,而且是天賦的權利,生而有之的權利。
人權是天賦的,是原生的,是生而有之的。而政府的權利,是人們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人權,自願聯合起來,授予的,是後天的,而且人民如果認為必要,比如人權得不到這個政府的保護的時候,可以隨時收回政府的權力。“個人觀念”,就是個人是根本,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及其這種權利能否得到保護,是衡量一切,包括組織、社會、尤其是政府的根本。孰輕孰重,孰本孰末,在一些國家,把它搞顛倒了。所以,個人的權利,常常並且是輕易的被剝奪了,還誤認為是“顧全大局”,“犧牲小我”,是講“道德”。結果,代表“大局”、“大我”的政府,政府官員,就可以堂而皇之、肆無忌憚的去“代表”他人的利益。結果,腐敗成風,民無寧時。
“個人觀念”說得再簡單一點,就是個人重於政府,人權大於主權。“個人觀念”是約翰“洛克的第二個偉大發現。需要來一次啟蒙教育。
尊重個人,首先指的是國家,政府,那些有權力的機構,要尊重個人。有權力的機構尊重無權力的個人,這是人文思想的基點,也是民主政治的基點,同時,尊重個人,是尊重“每一個人”。作為個人,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尊重自己,也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正因為要尊重個人,所以任何人決不能損害他人的個人利益。“個人觀念”,是一個神聖的、偉大的哲學觀念。“個人觀念”是同專制主義作鬥爭的偉大武器,所以為專制主義所不容。同時,“個人觀念”也是道德的源泉。所以,提倡個人觀念的國家,反而道德狀況比提倡集體主義的國家更好些。因為“個人觀念”告訴人們,自己有個人利益,要理直氣壯的保護自己的個人利益,不容別人侵犯;同樣,別人——和自己一樣——也有自己的個人利益,所以,任何時候,決不損害他人的個人利益。於是,“保護自己,不損害他人”就形成了社會的力量,社會的道德基礎。

自由觀念


第三,“自由觀念”,即“政府的唯一宗旨是保護個人創造財富和享受幸福的自由”。也是,或者說,首先是針對政府而言的,是針對有權力的機構而言的。人權是唯一天賦的、根本的權利。政府的權力是選民賦予的,其唯一宗旨,就是保護人的自由。當人民的自由得不到保護的時候,政府的權力就應當被取消,所以叫“人本位”,人,人的自由,是衡量一切的標準。“生命誠寶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在人的權利中,自由是最寶貴的,也是頭等重要的。“自由觀念”,首先也是針對政府而言的,規定了政府的唯一宗旨,就是保護人的自由。什麼樣的政府才能保護人自由呢?約翰·洛克及其後來的繼承者們進一步指出,只有人民選舉的政府,只有三權分立的政府,只有實行輪換制的政府,只有實行新聞自由的政府,也就是由“選舉制”、“分權制衡制”、“輪換制”、“新聞自由制”構成的民主政府,才能成為保護人的自由的政府。
約翰·洛克們的偉大在於,不僅提出了偉大的觀念,而且進一步提出了實現這種觀念的制度保證,他們的偉大還在於,開創了治理社會的新理念:不是靠口號,不是靠提法,而是靠制度,靠一種相互制約的制度,靠一種人民能真正制約政府的制度。

評價


“自由觀念”,同時是指“每個人”的自由,只有尊重他人的自由,才能有自己的自由,爭取自己的自由,決不損害他人的自由。怎樣識別、判斷是否損害了他人的自由呢?人類找到一個最好的方法:制定規則。制定以保護人的自由為宗旨的規則。這就是現代法制的基本觀念,規則是保護人的自由的。於是,作為個人,違背規則也就是損害了他人的自由,就需要付出代價,受到懲罰。作為個人,遵守規則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也是尊重自己的自由。於是,規則意識,就成為自由國家國民的基本素養。所以,自由主義,決不像有些人歪曲的那樣,為所欲為,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