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水利局
哈密市水利局
哈密市水利局是哈密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地區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部署。組織擬訂地區水行政的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依法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擬訂地區水中長期供求計劃、用水總量控制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地區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地區水資源公報;
三、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四、負責水能資源管理。負責水能資源調查評價、開發規劃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保護河流生態環境;
五、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擬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合理配置水資源,保障城鄉供水安全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六、負責地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地區境內的水事糾紛。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七、組織、指導地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地區河流、湖庫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組織實施河道采砂許可制度;
八、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地區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實施預案體系和應急機制建設,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十一、負責水利科技工作,指導地區水利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地委、行署交辦的其它事項。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文秘、印信、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文印等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會議,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負責組織水利系統對外、對內的宣傳指導工作;負責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協同管理局固定資產工作。
二、規劃計劃科(總工辦、行政審批科)
規劃計劃科:負責組織編製地區流域綜合規劃、各項專業規劃;組織編製、報批地區重點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前期規劃;負責編製、綜合平衡執行全地區所有水利建設、水利專項建設、前期工作的年度計劃。組織協調與地區有關部門的基本建設計劃工作;組織審查、審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提出地區水利前期費規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議計劃;負責監督檢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和資金的落實、使用、完成情況。
行政審批科:負責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及本市的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集中行使行政審批權;按照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統一辦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的日常服務、管理、協調和監督等工作;負責與行政服務中心的協調對接,承擔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窗口人員接受行政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考核。
總工辦:負責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各項法規、規範的實施。組織擬訂地區的水利建設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協調地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批、驗收、后評價等;負責組織指導重點建設項目的地區級驗收,負責水利建設項目優質工程、優秀設計、文明工地的評比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和稽察;負責水利行業工程質量、監理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水利建設市場,監督指導市場准入。
(三)農牧水利科(人飲安全辦公室)
組織編製地區農村、牧區水利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全地區農村、牧區水利基本建設;組織農村牧區實施節水灌溉,推廣節水型水利技術;負責指導、協調地區農村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負責地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天山杯”競賽活動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村、牧區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承擔地區水利基本建設、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組織編製地區農村飲水規劃;制訂全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年度計劃;負責審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包括:工程招標、質檢、監理工程進度、工程驗收等;負責指導縣(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
(四)水土保持科(水產漁政科)
水土保持科:組織起草地區水土保持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地區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水土保持小流域、小區域綜合治理項目的前期及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地區生態建設規劃及項目審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監測,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組織監督實施水土保持“兩費”徵收及使用。
水產漁政科:承擔哈密地區漁業發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活動等監督管理工作,把好新疆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和防疫檢疫監管關口。
(五)財務審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