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系統
區域系統
區域系統由一組基本地域單元組成,這種地域單元在形式上表觀為一個個小的空間微元,如土地單元、農田、鄉村聚落、城市居民區和工業區等;在內容上則反映出一系列地理要素,如資源條件、基礎設施和基本生產活動形式等,這些要素在不同等級的地域單元里形成不同的組合。正是這樣的基本單元的整合和相互作用,才構成區域系統。
系統結構是指系統內部各組成部分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方式;
1.自然稟賦的差異性
2.經濟活動的不完全可分性
3.空間距離的不可磨滅性
(一)綜合性與整體性
綜合性是指系統要素的多樣性,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會因素和經濟因素;
整體性是指區域系統的各個部分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只有綜合協調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等各個方面才能獲得最佳的整體性能。
(二)動態性與開放性:與外界進行著能源、原材料、產品、人員、資金和信息的流動。
(三)層次性:任何一個區域都可以按照某種規則劃分成若干個子系統;同時,也是某個更大系統的子系統
(四)自適應性與自組織性:區域系統是一個整體,外界環境的任何變化,都會引起系統結構與要素的變化,建立起新的穩定結構和狀態,從而適應新的環境。
自適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系統對外界環境變化自動反應性;第二是系統受外界環境變化干擾后自動恢復平衡的穩定性;第三是系統為適應新的外界環境變化而發生突變,導致系統結構變化與重組的演化性質
(五)空間性與區域性
區域系統總是和一定的空間相聯繫;
系統要素的空間分佈、地區空間範圍、空間距離、空間聯繫等在區域系統中有重大作用,對區域系統的組成部分如社會、經濟、政治組織的行為有極大的影響。這就是區域系統空間性的含義。
空間性導致地域性:不論發達地區還是發展中地區,其內部差異總是存在的。這種差異要可以是水平、速度上的差異、功能差異,也可以是地域分工上的差異、結構差異。
我國地貌西高東低,形成三大階梯。在我國東西差異中,最突出的一條是東部比較發達,西部相對欠發達。我國是世界上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程度最大的國家。東西之間差幅大,反差強。我國東西部社會經濟的巨大差異是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疊加的結果。
考慮南北差異,中國地區可以分為南方和北方地區;如果考慮東西差異,中國地區可以分為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如果同時考慮南北和東西差異,中國地區可以分為北方、南方和西部地區。如果考慮管理要素,中國地區的區域劃分要尊重行政區域的完整性。
幾種區域劃分方案:
第二層次的劃分,也是參考中國東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帶的劃分進行的。其中,將中國東部地區分為四大區域:東北地區(包括東部的遼寧、中部的吉林和黑龍江)、華北沿海、華東沿海和華南沿海地區;將中國中部地區分為兩大區域:黃河中游和長江中游地區;將中國西部分為兩大區域:西南和西北地區。
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和學術界在不斷探索和提出中國區域劃分的方法和方案。例如,建國初期的沿海和內地兩分法、出於國防考慮的“三線”劃分、以自然地理為主要基礎的東部、中部和西部的三大地帶劃分、以經濟地理為主要基礎的六大經濟區(東北、黃河中下游、長江中下游、東南、西南和西北)、七大經濟區(東北、西北、華北、華中、華東、華南和西南)、八大經濟區(東北、環渤海、黃河中游、長三角、長江中游、東南、西南和西北)劃分等。2003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李善同和侯永志研究員等完成的“中國(大陸)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特徵分析”報告,提出東北、北部沿海、東部沿海、南部沿海、黃河中游、長江中游、西南和大西北的八大社會經濟區域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