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

九科

九科,醫學名。清代太醫院有九科。即大脈小方脈傷寒、婦人、瘡瘍針灸、眼、咽喉、正骨九科,各科有御醫、吏目醫士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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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科
中國古代醫學分科的總稱。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始分醫學為九科。即大方脈(內科)、小方脈(兒科)、風科、產科眼科瘡腫科、口齒咽喉科、金鏃兼書禁科、金鏃兼折傷科。元豐改制后,將重疊的金鏃兼折傷科撤消,又增加針灸科仍為九科。此制一直沿襲至宋末。清初沿襲明末制度分醫學為十一科嘉慶二年(1797年)改為九科。即:大方脈、傷寒、婦人、小方脈痘疹、瘡瘍、眼科、口齒咽喉、針灸、正骨。嘉慶六年(1801年)以後,醫學分科還有八科七科五科等變化.